本帖最后由 傻子 于 2013-11-13 14:44 编辑
忘不了你 文/傻子 秋风萧瑟,树叶枯黄。我身上已将衰老的皮肤也随着这干燥的季节变得更加松皱,而思想的灵魂却在这寒风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激灵。春已走,夏已归,秋已到,硕果累累。一个灵魂在发问“难道你还不满意这丰收的季节?”另一个灵魂回答:“不。我满意这生活的现状,我只是在怀念过去。谁又能满足于现状而彻夜忘记过去?特别是刻骨铭心的往事,更是忘不了!忘不了。” 忘不了,在那个跳跃的春天,你来到了我的眼前,成了我的学生。当我同学的妹妹,一位调皮的女同学号召你们:“不用怕他,他也是我们的同学。”是的,我确实是你们的同学,因而我曾经和你们同在一个校园里面读书。我读高二,你们读初一,确实是同学。那时候,我不认识你。毕业后的第一个春天,我从一所农村学校调回母校代课,教的就是你们。你已经就读初中二年级。我也从同学变成了老师。从那时候起,我就认识了你。你学习勤奋,青春靓丽。当你来到我宿舍找我帮忙解答问题的时候,我总是生硬地说:“上课后一起解答。”我不敢多留你一时半刻,因为思想中有“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规矩。何况,孤男寡女单独在一起,我害怕流言蜚语,只能让你嘟囔着离去。而我却久久地看着你跳跃的身影,还有身影后面那两根长长的辫子。忘不了。 忘不了。又一次遇见你,是在三年后的春天,你我在某镇上的大街上相遇。“老师,你好!”我才发现当年读书时羞涩的你,已经变得落落大方,在众目睽睽的大街上,向我伸出了纤细的手。叫得又是那么亲切,那么甜蜜。连你身边的同事们都朝我投来了怪異。因为你是那么的光彩夺目,而我还穿着补丁贴肘的外衣。他乡遇故知,我握着你的手,温暖,甜蜜。从此,你经常来医院里找我。不久,你调回了家乡,我仍然在那里。忘不了。 忘不了。再一次看见你,是我拿到了入学通知书,我们镇里,我是很少人其中的一个。你和同学们到家里来祝贺,我在租住的破烂的拥挤不堪的家里,接待了他和你。从此啊!我在异乡的校园里,总收到你的信,信封内夾着你省吃俭用积蓄的粮票。信里面,你没有说你爱我,我也不敢说我爱你。学校里有学生不许谈恋爱的铁的纪律。这样的暧昧,忘不了。 忘不了。在暑寒两假的日子里,一回家,我就会去找你。称呼虽然没有改变,可你单位里面的同事,你我的亲人、亲戚、邻居,却认定了我的女朋友就是你。偶尔在炎热的夏夜里,我们会到外边的空地里聊聊天。寒冷的冬天里,我也会到你的宿舍陪你说说话。无所不谈啊,就是不敢说“我爱你”。上学了,你总会把一袋子炒熟加糖的面粉放进我的书包里。忘不了。 忘不了。以后啊,我去揭阳实习,繁忙的工作迫使我没有经常给你写信,也很少得到你的消息。我毕业分配回到家乡,照顾家庭是当时的借口,为的就是你。可当我拿着介绍信回到家乡的时候,获知了你已有男友的消息。男友是镇里的团委书记。你恋爱了,还是经常来到我的宿舍里,帮我扫地洗衣。我强忍着内心的冲动,一次也不敢抱抱你,亲亲你。我相信,如果当时和你亲热,你也不会抗拒。我相信,如果当时跟你说一声我爱你,你也不会让他人给你做了嫁衣。再后来,你来告诉我你要结婚的消息,跟我说了一声对不起。我给了你最美好的祝福,把眼泪嚥进了肚里。忘不了。 忘不了。再以后,我也娶了妻。结婚的时候,你过来帮了忙,给了礼。再以后啊!你偶尔会给我来电话,很少联系。今天,我听你的同学说起你,仍然是那么年青,那么美丽。可我却依然没有勇气,打一个电话给你。我不是忘记了你,是因为天生的怯弱和后天养成的清规戒律。尽管我知道,通通电话、见面聊天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汕尾这地方,依然封建,依然势利,依然害怕流言蜚语。我只能把思念放在心底,化成文字,让秋风捎给你。忘不了,忘不了你。
写于2013年11月13日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