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www.lufengrc.com 时间:2014-01-29 19:38:09
陆丰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结合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陆丰户籍(公告之日前已入户),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人数、招聘职位、对象及条件要求(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报考市新农保管理中心职员岗位在陆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报名;报考市龙潭灌区管理局工勤电工岗位在龙潭灌区管理局人秘股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 2月 10日至2014年 2月 12日 每天上午9: 0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到场,提供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电工初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版相片4张。 4、准考证发放: (1) 2月 17日考生凭本身份证到市人社局事业股领取准考证。 (2)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确定招聘人员 考试结束后,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对象名单,对确定为拟聘对象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1、取得体检资格的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同版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陆丰人才网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 联系电话:0660――8821147 附:1、陆丰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陆丰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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