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民网讯:当前,清明节将至,又值春耕大忙时节,因群众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呈现频发态势。3月22日,海丰县就因群众上山拜祖引起多起山火,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执法中控制了造成大面岭山火的肇事者2人。
据天气预报,近期气温干燥无雨,火险等级偏高。海丰县紧急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场)及县直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全县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并呼吁广大群众上山扫墓,必须严格执行“三不准”的规定:“不准燃烧香烛、纸钱;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携带易燃物品和火种上山。”对不遵守规定而引发山火的肇事者,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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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蔡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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