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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再驳吴福钦 “其中‘得道庵’文章来源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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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6 22: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海闻道 于 2014-3-26 22:54 编辑

再驳吴福钦 “其中‘得道庵’文章来源的声明”
叶良方
        吴福钦在文中辩解说:在编纂市丛书时,黄英钦局长和吴福钦同志均参与该丛书工作,并由吴福钦负责将《汕尾市宗教概况》有关宗教方面(包括得道庵)的资料,提供为丛书“卷一·人文志略·宗教”,以备采用。根据吴福钦上述说法,查《汕尾市宗教寺观堂点概况》第24页,“捷胜得道庵”原文第一段为:

       得道庵:位于汕尾市城区捷胜镇西山,系宝楼山之脉段。山势高耸,怪石嵯峨,从山门可领略龟龄岛浪阵横空,岩壁溅珠的壮观,同时可
欣赏霞光初照,帆影港的恬静风光,有“海岸第一山”之

      近查笔者发表于19955月《汕尾文史•第五辑》27页“得道庵风光”一文第一段为:

      得道庵(又称云山寺)位于红海湾海岸的西山麓,为宝楼山之脉段,山势高耸,怪石嵯峨,古有“海岸第一山”之称。从庵的山门可领略龟龄岛浪阵横空,岩壁溅珠的壮观,同时可领略霞光初照,帆影港的恬静风光。
      对比上述我发表在《汕尾文史》第五辑“得道庵风光”一文,除了“汕尾市城区捷胜镇”跟“红海湾海岸”的各自对所在地称谓不同之外,仅“欣赏、故、誉”四个字不同。还有“有海岸第一山之称”一句有意颠倒下次序。整个文段记述格式基本上为笔者的语言风格和文字构造。因此,可证实是抄袭《汕尾文史》第五辑“得道庵风光”一文。请问吴福钦,两者内容类似犹可辩解,语言风格和文字构造基本一样,怎能抵赖的过去呢?!尤其是“帆影云港”的“”字是错字,《汕尾文史》第五辑在印刷厂排版时,误将我原稿的“帆影出港”排为“帆影港”。然而可笑的是,《汕尾市宗教寺观堂点概况》“捷胜得道庵”,同样照抄无疑。连原创文字的错别字都照抄,你矢口否认剽窃说得过去吗?无怪你不敢响应陈治赠先生的呼吁,将《汕尾市宗教概况》“捷胜得道庵”原文发到市民网上供网友们拜读呢。

       再说吴福钦所举例的2003年刘耿文在《六百年城大雅乡》第47页发表的“云山寺史话”,其实他在200311月《汕尾文史•第十三辑》“旅游文化专辑”也发表过。他写这篇文章的详情我也知道。就此明确告诉吴福钦,最先撰写得道庵文章的是我和陈新华两位,我不仅在19955月《汕尾文史•第五辑》就发表了,而且在这之前,也在汕尾报及多种文学期刊也发表过。陈新华是第二位发表的。按照《汕尾文史》先后出版的次序:第五辑是我,第九辑是陈新华,第十三辑是刘耿文。但陈新华第一段没有这样的文字,刘耿文第一段的文字记述格式也与人文史略“捷胜得道庵”不同。请问吴福钦:你说是谁最先发表呢?奉告吴福钦以及其他五册的剽窃者:在事实面前,几句空泛的不承认是徒劳的!有人说我举证的是一面之词,那么,你们敢不敢对我举证的侵权问题逐一进行驳斥,举出你们没有侵权的证据发在市民网上让大家判断呢?!

       最后,要给予指出的是:《汕尾市宗教寺观堂点概况》一书也有某些其他章节同样涉嫌抄袭笔者原创文章,因与此事不属同专题,就不在这里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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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23: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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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南海闻道 于 2014-3-26 23:08 编辑

本来依照吴福钦事前来电说,他仅仅在得道庵第一段涉及我指证的文章。我也认为问题不严重可予忽略。不想吴竟然公开向有关部门声明说我污蔑他。并说他的来源出自捷胜宗教部门,又说是出自刘耿文的文章。对海陆丰历史文化丛书五册侵权丛书的对比举证材料,明明白白打印成书面资料送给他们,他们有几个人私下也承认了抄袭行为。现在竟连这一段剽窃文字都不承认,尚且反咬一口,你说这官司打不打呢?!
发表于 2014-3-27 00: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呵呵,有一句话叫熟读诗歌300首,不会写也会抄。
发表于 2014-3-27 00:05:5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私下协商解决,私人恩怨不必上网,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发表于 2014-3-27 09: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文坛老热过醋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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