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为在全社会营造实现“中国梦”的氛围,繁荣我省群众音乐、舞蹈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我厅决定于今年11月(暂定)举办广东省第六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届花会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和推陈出新、鼓励创新的原则,倡导我省广大群众文艺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出一批讴歌“我们的中国梦”、体现时代风貌和民族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作品。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厅、肇庆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东省文化馆、肇庆市文广新局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中下旬(约5天) 地点:肇庆市(具体地点待定) 四、节目要求 1、参赛节目要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鼓励反映我省人民在实现中国梦、建设幸福广东过程中的新人、新事、新风;提倡题材、形式、风格的多样化,突出岭南地方特色和时代生活气息。 2、参演节目应是近年来由我省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创作、编导、表演,未参加过省级以上评奖并获奖的作品;要突出群众性,不鼓励大制作、高投入。 3、参赛节目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音乐节目伴舞人数不得超过6人。 4、音乐、舞蹈节目分专场举行比赛。音乐节目包括声乐(含独唱、重唱、表演唱、小组唱)和器乐(含独奏、重奏、小合奏);舞蹈节目包括单、双、三人舞、群舞。为加强对新兴舞蹈形式的引导,计划专设一个场现代舞蹈比赛专场。 五、报名要求 1、本届花会以市为单位组建代表队,组织选拔、推荐节目和参加比赛(省直单位由省文化馆牵头组成省直代表队)。每市(含省直)代表队可推荐音乐、舞蹈节目各5个(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城市可推荐音乐、舞蹈节目各8个)。 2、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对节目作者、编导和演员资格进行审核把关,节目著作权由各地自行负责。 3、推荐参赛节目必须报送节目推荐表、报名表、节目录像(每市音乐、舞蹈节目要分类制作DVD光盘)各一份,音乐类节目须附歌词或曲谱一式7份。 4、上述相关材料请于2014年9月10日前寄(送)到广东省文化馆(同时发送节目推荐表、报名表的电子文档),逾期不候。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广东省文化馆 陆添红、黄咏 电 话:(020)87612126 传 真:(020)87612183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 附件:1.广东省第六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节目推荐表 2.广东省第六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报名表(音乐 类) 3.广东省第六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报名表(舞蹈 类) 广东省文化厅 201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