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学前教育宜纳入学校教育范围 ———给海丰县政府的建议(十) 陈治赠 2014年7月28日
強调学前教育,奠定适龄儿童入学接受正规教育的基础,是目前普遍的共识。但适龄儿童学前教育的责任,是由幼儿园来完成还是由学校来承担,一直有不同的看法。笔者个人认为:学前教育的责任由学校来承担更为合适。
一、小学试办学前班,有利于儿童“责任心”的培养。
幼儿园,顾名思义是小朋友的乐园。学校,则是学生学习长知识的圣殿。6周岁的儿童从幼儿园踏入学校,从“拉着长辈的衣角到幼儿园” ,到“背着书包上学校” ;从“小朋友” 到“学生”身份和环境的彻底转变。儿童有了“长大了”的感性或理性的认识。
二、小学试办学前班的条件优于幼儿园。
就学前班而言,幼儿园无论教师、教案、教具等配套设施如何齐备,始终 离不开“玩” 的框架。学校是以“教” 为本旨,教师、教案、教具等配套设施均属专业、标准。
三、小学试办学前班,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小学试办学前班,是为普通民众着想。配套设施较为齐备的幼儿园,一学期的收费是2000至3000元,学校学前教育的收费一学期是600至800元。
四、小学试办学前班,舒缓学校经费紧张的困迫。
学前数育不属九年义务教育范畴。如果一个学校招收100个学前生,学校可增收6至8万元。6至8万元对于官场、商场来说,可能不够一攴“吃喝”,而对于“家徒四壁”的“清水衙门” 来说,则可以“聊补无米之炊” 。
五、“一刀切”剥夺了公民的选择权。
幼儿园开办学前班和小学试办学前班,是当今教育改革的尝试,都存在着不足和利弊。实践证明,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已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据说,海丰决定取消小学试办学前班。坊间议论纷纷。对于学校来说,无疑是一种“解脱”或“减负” 。对幼儿园来,获得了一项专利,社会又多了一个垄断行业。对于公民来说,则被剥夺了选择的权利。
笔者建议:幼儿园开办学前班(即大班)和小学试办学前班都应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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