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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dee

[论汕尾] 关于平东镇在羊城晚报表达“保留追究我站法律责任”言论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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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11: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市民网的声明。网站对帖子的审核、过滤、把关确实很有必要。看市民网这么久,还算不错的了。
发表于 2014-8-10 13: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我也关注过了  其实那只不过是一件家内事  那男的太没度了 还拿到网上谣言整个平东镇  此人罪该万死
发表于 2014-8-10 13: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看了汕尾市民网的《严正声明》一文,觉得汕尾市民网还真是受了委屈。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该网站作为一个开放式的网络平台,网民可自由发帖,表达个人观点和意见,发帖内容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网站也就没有必要删除帖子。而且,平东有关部门在未向网站交涉并要求删帖的情况下,则提出保留追究网站的法律责任,该提法似乎欠妥。
     但平东人民一致要求网友秀秀公开赔礼道歉、保留追究网站法律责任的权利之问题,事出有因。作为平东人民,一下子被人扣上“贪婪”的帽子,其气愤的心情可以理解。不过,感情归感情,还是应理性看待问题。在当今网络信息时代,即使有网民发表了言辞过激、以偏概全的内容帖子,也无需十个村委会联名盖章,要求公安机关立案。适当的做法是,由平东人民的名义在网上发帖,澄清事实,驳斥他人的言论。
      从法律层面看,网友秀秀所发的贴子并不具有寻衅滋事行为,也并非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顶多只是言辞欠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公安机关难以立案,即使立案也难以追究网友秀秀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其次,网友秀秀的行为也没有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理由在于,民事侵权行为需具备四个要件:1、有加害行为。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网友秀秀的行为上看,一是没有加害行为,二是没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即其发表的内容并没有针对特定的人,使特定的人名誉受损。平东人民也没有因网友秀秀的行为而造成整体社会评价功能低下,使女孩子难以出嫁,造成了严重后果。三是没有损害事实也就谈不上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网友秀秀主观上没有没有过错,只是言辞欠妥。
      此外,关于网站应否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如文中所述,平东有关部门在登报之前并没有与网站交涉,要求删帖,故依据《侵权责任法》之规定,网站不负民事法律责任,“保留追究网站法律责任”的说法无从谈起。
      总之,网友秀秀的言辞还是欠妥,今后该网友上网应注意言辞表达,避免伤害他人的感情。
      尽管本人只有去过两次平东,但总觉得那里的人热情好客,心地善良,民风淳朴。如来生有缘,定要娶一个温柔贤惠、守望丈夫、守望家庭的平东女孩为妻。
发表于 2014-8-10 14: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东镇府罗大奶吓细仔!

谁怕谁啊?挺你市民网!!
发表于 2014-8-10 17: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有关注到“jngd秀秀”这个网友,有攻击抹黑他人或者汕尾行局的行为,网友们可以查阅他的记录就知道,本人认为:网站不应该包庇他,应客观对待,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评分

参与人数 1魅力 -3 收起 理由
jngd秀秀 -3 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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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0 18: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曾家大少 发表于 2014-8-10 17:24
本人有关注到“jngd秀秀”这个网友,有攻击抹黑他人或者汕尾行局的行为,网友们可以查阅他的记录就知道,本 ...

本人印象中:没错的话此人好像是一老师,却对市民网的很多贴子进行“专家资深式”的评论,但评论却很带有攻击性和不准确性。
本人做人的原则:没那个水平,就不要做“狮父”,别拖累了市民网这个平台。删你贴,你有意见;不删你贴呢,被人在省级报纸上点名。
情何以堪!
发表于 2014-8-10 20: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行我酷 发表于 2014-8-9 21:07
所言极是,支持*市民网维权,别便宜了不懂法的领导,让他们买到教训

食饱无事做,,,,,
发表于 2014-8-10 23: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在放衰尿
发表于 2014-8-11 01: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人 发表于 2014-8-9 16:56
市民网影响力太大了,播什么都全市皆知,网友在这里说话要小心点,别对别人造成伤害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既然做了,就不怕被人知道。这是欲盖弥章,自欺欺人!
发表于 2014-8-11 1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眼猫猫 发表于 2014-8-10 13:15
看了汕尾市民网的《严正声明》一文,觉得汕尾市民网还真是受了委屈。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该网站作为一个 ...

挺你一个,点下赞
发表于 2014-8-11 16: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眼猫猫 发表于 2014-8-10 13:15
看了汕尾市民网的《严正声明》一文,觉得汕尾市民网还真是受了委屈。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该网站作为一个 ...

四眼猫猫的评论非常在理,
发表于 2014-8-12 12: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是怕人说他坏话的人,本身就是那样的人,
发表于 2014-8-12 20: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市民网是一个完全开放式的老百姓公共网络平台。其中也难免有一些网友语辞过激,或对事或对物。但这些关网站什么事啊。什么连带责任。胡说八道。。。。
发表于 2014-8-12 23: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疲沓仔 发表于 2014-8-10 02:25
这个问题,你就参考平台和影响的问题吧,因为有这么一个影响的平台所以很多事情不能触犯到他人底线,好比 ...

帖子内容不违法时,市民网删了,你怎么想?我希望市民网继续保持现在的作风,不可以动不动就删帖。只有开放法律框架下的言论自由,市民网才有发展的可能。
发表于 2014-8-12 23: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疲沓仔 发表于 2014-8-10 02:40
其实市民网也可以免除责任,看律师怎么辩。不过,作为平台这种事情是有的,加强监管帖子吧,目前很多网站 ...

你没有搞清楚我想说的是,市民网不是免除责任,是完全没有责任。
发表于 2014-8-12 23: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汕尾 发表于 2014-8-9 17:14
嘉华商行抹黑和骂了整体汕尾人,是否请汕尾市平东镇十个村委书记和主任开会给我们汕尾人主持公道???

有道理。也劳汕尾市平东镇领导召集十个村委书记和主任开会,给我们汕尾平东人主持公道........
发表于 2014-8-12 23: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行我酷 发表于 2014-8-10 00:20
党政干部如此胡闹败坏汕尾名声,不该轻饶,请纪委介入调查

该贴原来没几个人看,影响很小很小,给平东镇这么一闹,我才知道有这种事情。
发表于 2014-8-13 02: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请早日撤销置顶,避免网站牵扯到争议中,网站只是个中介的平台,应该公正,不应该代表某一方的立场,此贴声明虽然针对网站被指责但已经无意间已经偏袒了造谣中伤那一方!

故在争论之时撤销置顶,乃至删除,以避免不必要的误导,影响到事件的公正探讨,当前网友的一边倒言论与这声明贴有莫大关系,市民网应该端正中立的态度,删除此贴的通知乃至发表声明对此事不做表态,避免影响公正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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