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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交流] 汕尾市民网版主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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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1 19: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市民网版主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目的
  为规范论坛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的管理职能作用,确保汕尾市民网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论坛所属版块的全体版主。

第三章:什么是版主
  版主是从论坛优秀用户中产生的,协助总版主管理具体版块的秩序,活跃版面讨论和交流气氛,为大家建立和维护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欢迎有志为用户和论坛服务的朋友加入版主行列。
  
第四章:版主的申请
  1.申请人必须保证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极大的热情来管理版务。(每天必须在线3小时及以上,做好版块管理工作)
  2.申请人必须已经注册为论坛用户。
  3.申请人必须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有关条例及其论坛各项管理规定、遵守网上的道德及行为规范。

第五章:版主的任命
  1.申请人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版主申请表,版主申请格式表附后。
  2.提交申请之后,如基本情况符合要求,管理员会在这15天内对申请人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如无特殊情况,管理员会在你申请提交15天内进行申请回应。回应内容包括根据你的表现同意申请、否决申请或其它答复。
  3.在申请期间,如果版块已经有版主,原则上由现任版主用论坛短信的方式向管理员推荐新版主。
  4.论坛可以根据情况特邀网友担任版主职位。
       5.原则上每版块版主不超过3名。

第六章:版主的免职
  1.严重违反论坛管理规则。
  2.做出损害论坛声誉的重大事件。
  3.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4.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民愤过大。
  5.泄露密码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
  6.将现实中的矛盾引入论坛,且后果严重。
  7.连续一个月内没有登录论坛行使管理义务的,视为自动离职。
  
第七章:版主的辞职
  1.版主任期未满,因种种原因需要辞职时,应当在“版务管理”发贴申请辞职,说明辞职时间。在新版主到任前仍应履行好职责。
  2.版主不能很好履行版主职责的,由管理员或总版主建议主动提出辞职。
  3.版主辞职时可以推荐继任人。被推荐者亦应发贴申请,管理员应优先考虑任用。

第八章:版主的职责
  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论坛规则,贯彻执行版主制度,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2.保证充分的上网时间,一般每天至少在线2小时左右,维护版面秩序、保持版面清洁,及时删除违规贴、灌水贴、垃圾贴,转移非主题贴。
  3.把握好本版的主题,积极发表原创文章,鼓励、指导网友发表原创文章,正确引导网友参与讨论。
  4.协调版内讨论气氛,调解版内纠纷。
  5.宣传推广本站,努力提升本版人气。
  6.评点本版文章,向网友推荐好贴,推荐本站知名写手。
  7.加强与网友间的交流,热心回答在本版的网友问题,提高亲和力。
  8.注意论坛事务中有关管理事项的更新并予以配合、实施,关注本站热点话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协助总版主和管理员工作。

第九章:版主的权利
  1.享有论坛给予的管辖范围内的删贴、设置精华贴、移贴等管理权利;
  2.享有第一时间与论坛总版主或管理员沟通的权利;
  3.有宣传自己的权利;
  4.有组织网友聚会的权利;
  5.有参加评优并得到相应奖励的权利;
       6.有推荐1-2名采编人员协助提供信息的权利;
       7.版块粉丝组织活动,有对外拉赞助的权利和要求站长协助的权利;

第十章:版主的奖励机制
       1、版主直接对站长负责,版主的工作受到网友和站方的监督,网友有权向相关管理员投诉版主。
       2、每季度,根据版主的表现及网友反馈情况,综合评定一定比例优秀版主,由站方予以奖励。
       3、版主优先参加汕尾市民网组织的聚会和联谊活动。版主优先享用汕尾市民网提供的有关服务。

第十一章:各项管理的准则和依据
  1.精华帖:鼓励原创。写作手法有个性特色,结构严谨不乱,错别字少,文笔流畅,章法井然。文章体裁、内容字数不做限定。
  2.置顶帖:论坛重大事件的发布或需要引起广大网友关注或探讨话题等!
  3.锁定帖子:凡内容空洞无物、纯属灌水、版聊持续时间超过20天的;老旧帖被恶意顶起且回复内容没有新意却有故意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之嫌的;争吵不休多日且已上升到人身攻击的;敏感话题讨论于事无补的;将被视为应锁对象。
  4.删除帖子:发布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造谣、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暴力、色情、迷信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亲身经历请注明;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任何形式的广告主题帖;对任何人用下流语言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的言论观点。
  5.违规贴(严禁贴、灌水贴、垃圾贴)的界定
  1).严禁贴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以上严禁贴,应当立即删除,本站将视内容违法程度报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并配合国家机关追查发贴者。
  2).灌水贴
    (1)非主题贴,即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或与版面主题相近,但发在其他相关版面更为确切的文章;
    (2)发在同一版面每天超过三篇的文章,每人每天总量超过十篇的文章;重复文章(先发者为正);
    (3)与主贴内容无关、跟贴聊天的回贴。对以上灌水主贴,应当及时转移至最相关的版面,无最相关版面的转移至槐荫侃吧版,恶意灌水的,应当直接删除。对灌水回贴直接予以删除。
  3).垃圾贴
    (1)恶意灌水贴、广告贴;
    (2)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排版混乱、图象、flash或视频不能显示或过慢等严重影响版面美观的文章;
    (3)主要内容为网址链接的文章;
    (4)顶贴、空贴、试发贴;
  对以上垃圾贴,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或删除不当链接和图片。
  对严禁贴、灌水贴、垃圾贴,在无需解释的情况下,版主有权立即删除或转移。对删除或转移工作量小的,可在事后通知作者本人,说明原因并予以提醒、警告,工作量大的,也可以不予通知。
  对多次发布违规贴,情节严重的用户,版主禁止其发言,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永久屏蔽其发言权或予以封名。

第十二章:投诉
  版主就论坛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可在版务管理版块内提出,若因在履行职责或进行其他论坛活动中,与论坛管理层、版主或一般网友发生纠纷或产生质疑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版主在社区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站内短消息向社区总版主或管理员汇报,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马甲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2.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网友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协助总版主处理好投诉。
  4.版主在进行社区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与社区总版主或管理员取得联系及求援处理。
  5.版主受理其他投诉时,版主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和社区总版主沟通,不得利用版主ID或马甲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6.如网友不服版主的处理结果,可以直接通过站内短信形式向总版主投诉,总版主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理好相关纠纷。使大家都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汕尾市民网
                                                                                                                      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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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1 2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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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5-31 22: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不错不错
发表于 2011-5-31 23: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1-6-1 21: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3_55:}不错,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11-6-13 11: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15 10: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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