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K

[投诉] 本網站:龍四 和 陸丰烏坎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2 19: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1-12 19: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TAK 发表于 2012-1-12 19:41
你的腦更殘,不要學文革亂扣帽子!

连艾WW是经济犯都不知道?唉,没救了。
发表于 2012-1-12 19: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這帖可以刪了~~理由足夠了
发表于 2012-1-12 19: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四 发表于 2012-1-12 18:48
别认为你在香港就比国內的人高高在上    在龙四眼中你算根毛

龙四?赌神歉你们一句了。不要为了这小小事再吵了。。再吵下去谁对谁错也没什么意义了。。我也知道你的难处。国情不同吧。。我也在内地的。。
汕尾市民  发表于 2012-1-12 20:00:45
аи安 发表于 2012-1-12 19:56
龙四?赌神歉你们一句了。不要为了这小小事再吵了。。再吵下去谁对谁错也没什么意义了。。我也知道你的难 ...

还是你明白是非,不是跟一些残脑的人计较
发表于 2012-1-12 20: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四 发表于 2012-1-12 19:24
算了吧你   在香港站着不腰庝   敢胆你在罗湖內举牌写上上面的话  看你扑不扑街

何以呢?吵一两句都觉得厌了。你们还吵下去?
发表于 2012-1-12 20: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四 发表于 2012-1-12 19:29
干活  休战   十点后再来     再不道歉   本版主封你的权利 还是有的

不用封这么严重吧?
发表于 2012-1-12 20: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whxvip 发表于 2012-1-12 19:47
大家可以讨论 但不要做人身攻击
辱骂,互相攻击有必要?这是不对的,大家都是为了汕尾不要发酒疯!如果再继 ...

哈哈。。这是吵架雷台。。;P。。对了你删我的评论干嘛了?我好像没有骂人吧?
发表于 2012-1-12 20: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2_2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