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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巨额经费公益事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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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20: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几天网络炒得沸沸扬扬的公益事件,真的让人不说一下不行。本人先声明,我不是任何一家公益协会人员。更不是阳光协会人员,未接收过阳光协会的好处,包括从未吃过阳光协会一餐饭,从未接受过阳光协会请KTV,非阳光协会人员的亲戚,和阳光协会成员无男女不正当关系,以上所说如有不属实,出门可以给车撞,说这些是不要让薯光以为我又是阳光协会的人。

一. 现在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事件起因:爱心人士转发了“病人家属于2014-9-22 01:03发表的【陆河阳光公益协会为钟尔森募捐感谢信】 http://www.swsm.net/thread-327263-1-1.html
二. 曙光志愿者协会 于 2014-9-22 04:01发表【陆河阳光公益协会为白血病患者钟尔森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后扣除20%巨额经费事件整个过程】 http://www.swsm.net/thread-327271-1-1.htm
三. 曙光志愿者协会并于2014-9-23日发布在陆河县本地网站http://bbs.daluhe.com/thread-143787-1-1.html
四. 从时间上看,是家属先发表了感谢信3个小时后,曙光志愿者协会才发表【陆河阳光公益协会为白血病患者钟尔森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后扣除20%巨额经费事件整个过程】 。发表的同时,要求网站下沉或删除家属之前的感谢信。【发在市民网的感谢信没有删除,发在陆河网的感谢信给删除了】
五. 引用【巨额经费事件整个过程】其中的一段话 “活动开展过程中,关于活动的任何报道,传单都未提及曙光,此前还强烈要求曙光人员穿他们协会工作服。多次找蓝会长谈话,还是固执己见,为了帮助病人最终找阳光会内朋友帮忙劝导,最终才让步一半人员给他们撑场,穿他们的衣服的!活动过程中很多志愿者反应“有种被利用的感觉”。
从原因上看,是把曙光志愿者协会所做的功劳全丢了。所以曙光志愿者协会很生气,本人觉得家属和阳光协会是失误了。这是不应该出现的错误。
六. 现在来看关于扣除经费的事,从募捐到交款给病人,阳光协会在时间上确实拖得有点久,据我所知有很多实际原因,如:9月2号,螺河网跟随陆河阳光公益协会开展“与爱同心,援孤助残,水唇14岁孤儿读书梦活动!”全程跟踪,暖人心、酸心肠、感人的援孤助学活动,http://www.swsm.net/thread-327309-1-1.html
金秋9月,陆河县阳光公益协会会员二十多人到陆河县东坑镇,河口镇,上护镇开展“与爱同心,援孤助残“活动,为敬老院送去油和米等物品,为老人量血压检查身体状况,为老人院打扫卫生等http://www.swsm.net/thread-327478-1-1.html

      还因阳光协会会长其本人3个月前流产身体的原因,其家属失踪帮忙找人的原因,以及开车去到了广州因人生地不熟等等原      因,拖长了交善款,这些都是不应该的。
六.对于善款经费问题,在下不敢说是合理的,我只觉得我给了善款,给在太阳下到处发传单,到处说服恳求好心人捐款做公益的会员和学生买个盒饭买瓶水还是能接受的。

    善款经费问题阳光协会是有和家属商量的,在曙光志愿者协会发表【陆河阳光公益协会为白血病患者钟尔森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后扣除20%巨额经费事件整个过程】 后,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亲自到病人家里了解情况,也证实了善款经费问题是家属协商同意的,网友可致电民政局。而病人家属也再次于2014.9.24日22:04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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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再次声明是发在阳光协会群,此再次声明就有提及感谢曙光协会。阳光协会未把再次声明发表在网站,她们不想过多的花在口水上,只说了句,天在做,人在看,只要是在做好事,有做好事就行了。继续发动朋友圈,爱心Q群为病人宣传捐款,并把病人的银行帐号直接公布。【病人家属最早也是在网上发布求助信,也有直接公布银行帐号,但没效果,阳光协会走上街头,发传单,拉横幅,通过各种渠道效果就大一点】

   引用曙光志愿者协会发在陆河网【巨额经费事件整个过程】的回复:“在刚才蓝天公益慈善总会致电曙光胡会长核实陈所说的咨询蓝天的负责人,说扣取20%善款做经费的事!他们说他们没这样说过,作为公益协会,还未注册的更不应该扣取20#善款。要扣取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没这样说过扣取20%善款做经费的事,我相信。要扣取的话,曙光志愿者协会也说了会理解,相信大部分好心人也理解,我也问了很多人也表示理解。
   引用曙光志愿者协会发在陆河网【巨额经费事件整个过程】的话“对于阳光这些各种不道义行为,曙光及其志愿者们为了帮助病人,忍气吞声,不与争锋,也不在呼这些名誉上的事”。

   既然曙光志愿者协会理解经费的事和不在乎这些名誉上的事,那为何又搞这么大阵仗呢,何不把精力用在为病人捐款上呢,要是捐到1万,送到广州去给病人家属即便是8千,对病人也是有帮助的啊。
   对于网络上很多网友对阳光协会吐槽的,我觉得很有正义感,很有爱心,才会容不得这不好的事,但是不能只听一面之词,让人误导,病人是当事人,他们感谢的心声,我相信是真挚的,民政局是知情人,也是公证人,我也相信是公正的。

   我只知道经过此网络事件,我除了知道阳光协会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外,知道了曙光协会通过负面报道,让我知道了还有个曙光协会。也知道了经过曙光协会的负面报道,结果是,让想捐款的好心人,不相信公益,不想再捐款,也知道了经过曙光协会的负面报道,让公益团体做爱心的动力大打折扣,不敢去做公益。也知道了经过曙光协会的负面报道,还有很多需要公益协会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也知道了经过曙光协会的负面报道,让有需要民政部门审批盖章帮助的人员得不到支持。

   写这些只想让社会上所有做公益的协会一如既往的为需要帮助的人群把好事做下去,希望社会上的好心人一如既往的为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温暖的手,力所能及的献出自己的爱心,希望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越来越少。希望大家多些包容,少些攻击,好人总会有好报。
   请网友们多批评指教,但请不要骂人。最后,祝愿所有看到此文的网友们身体健康,事事如意。



                            谢小平
                                    2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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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22: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我不说话 这个协会改了三次名,第一次叫阳光蓝天 蓝天公益 阳光公益。
发表于 2014-9-28 23: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个人觉得"阳光"的扣除活动费用也许会更好!相信大家也会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14-9-28 23: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颜欢笑丶 发表于 2014-9-28 22:09
我不说话 这个协会改了三次名,第一次叫阳光蓝天 蓝天公益 阳光公益。

改名的事我倒还没问,不过好像不关此次事件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9-28 23: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米阳光 发表于 2014-9-28 23:09
个人觉得"阳光"的扣除活动费用也许会更好!相信大家也会理解!

谢谢回帖,扣除活动费用为什么也许会更好?我只是觉得相信大家也会理解而已!
发表于 2014-9-28 23: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字太小,楼主可不可以改大点。
发表于 2014-9-29 00: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截留善款,天理不容!
 楼主| 发表于 2014-9-29 06: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香蕉V土豆 发表于 2014-9-28 23:45
字太小,楼主可不可以改大点。

好的,下次字改大点:handshake
发表于 2014-9-29 12: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善心人士捐献的是否是除了现金还有一部分的欠条?如果全部是现金,活动结束后,是应该在第一时间一次性交接到受帮助对象的手里。不然  难免有瓜前李下之嫌。钱这东西不是好东西,既然经手了,最好是直来直去的。
发表于 2014-9-29 20: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小平 发表于 2014-9-28 23:33
谢谢回帖,扣除活动费用为什么也许会更好?我只是觉得相信大家也会理解而已!

请问家属签收的钱数,跟他实际拿到的一样吗?
发表于 2014-9-30 09: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陀居 发表于 2014-9-29 00:31
截留善款,天理不容!

就是。
发表于 2014-9-30 13: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米阳光 发表于 2014-9-29 20:19
请问家属签收的钱数,跟他实际拿到的一样吗?

这是问题的关键,虽然有签收手续,家属也表示感谢,但是有另外一种说法(这种说法不是空穴来风,也有旁证),家属是迫于压力签字的,实际上有1万元没有领,这种弄虚作假,愚弄世人的做法令人该如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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