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有话就讲 于 2014-9-29 10:00 编辑
实在是无法理解一个公益组织以活动费用为由,扣除热心市民的爱心善款。
第一,这个开展公益募捐的活动是围绕着求助者举行的,所有捐款的市民都是本着奉献爱心帮助求助者去的,那么就是说活动所有的款项都是属于求助者的。
第二,既然是公益协会,那么就要明白什么是“公益”(公)是指公众,公共的意思,(益)就是指大家的利益。公益本来是无偿,无私的,是不求任何回报的。要不然就不叫公益,叫有利了。
第三,既然能够成立一个公益协会,那么首先就要考虑到一个协会的所有经费。比如吃饭,喝水,车费等等问题,那么这些费用只能是负责人自己出或者找社会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赞助。如果连这些都做不到,怎么让一个公益协会立足,怎么带着协会去帮扶每一个弱势群体。
我不敢说为公益做多少,帮助了多少弱势群体。但所有经过我手的爱心捐款都是一分不差的交到每一个求助者的手里,我们所经历过的每个公益活动,就是再困难,再缺少费用,也没有动过爱心捐款的念头,没扣除过爱心捐款一分钱,我们所有做公益活动的费用除了一小小部分是本人自己出的,其他大部分都是热心人士赞助我们的。赞助我们的热心人士就在市民网里,不信的话,可以去向他们了解。
其二,每个求助者既然向社会公开寻求大家的帮忙,那么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是不会这么做的。所以经手帮扶的协会就一定要及时的把大众捐献的善款给求助者送过去,而且是要风雨无阻的。
还别不信,我一个人在那么恶劣的天气下能做到及时把善款送到求助者手里,为什么一群人反而做不到呢?而且还延误了那么久的时间才把善款送到求助者手里。匪夷所思的是既然从市民们所捐献的善款中扣除所谓的活动费用,退一步来讲,就算是家属同意自愿的情况下,协会也不能接受家属的一分钱补偿,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任何原因都不能做为动用善款的理由,如果说帮助每个弱势群体开展公益活动要从所募捐到的善款中收取百分之几的钱来作为活动费用,那么就不要叫公益协会,叫服务协会好了,这样才符合逻辑。
所有的理由都不是理由,要讲到公益,还是去百度一下被人们称为中国的良心,民间草根公益第一人(感恩中国公益网站站张仁杰)看看人家是怎么做的公益。
最后再说两句,有道是:人在做,天在看。事情做得再怎么有理由,再怎么完美,再怎么天衣无缝,最终还是过不了自己内心的那一关,因为自己的内心什么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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