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陆丰人头马 于 2014-12-4 11:00 编辑
2012年6月以来,就有人反映陆丰市农信社党委书记刘昭群涉嫌违法发放贷款行为,时过去两年,刘昭群被指放贷问题至今未被查。其中,刘昭群涉嫌参与“坟爷”林耀昌骗贷案、涉嫌受贿等问题,已经有关媒体及官方消息印证,刘昭群未被调查,被称“不倒翁”。
据11月6日中新社报道,《广东“坟爷”被公诉 被追逃时仍产生关联贷款780万》:即将面临审判的“坟爷”目前还有巨额银行贷款逾期未还。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其欠款近2800万一案,于8月21日开庭审理。当时,林耀昌还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收押。庭审期间,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标的均没有争议,林耀昌对其提供的担保也予以承认。
刘昭群明知“坟爷”已经被公安机关追逃抓捕期间,仍进行继续发放巨额贷款,并无抵押物的贷款。中国银监会汕尾银监分局此前出具的正式答复函表明,与林耀昌有关联的陆丰长城投资公司在2013年6月29日向陆丰农信社贷款780万,到期日期为2014年的6月25日。而2013年6月29日,林耀昌正在被警方网上追逃中。
中国银监会汕尾银监分局的公函还称,在陆丰农联社,林耀昌及其相关贷款共6户8笔,贷款余额7830万元,余额约7683.86万元,该8笔贷款存在本金或利息逾期情况,均以形成不良贷款。目前,陆丰农联社已提起法律诉讼贷款6户7笔7050万元。
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信社已初步查实涉案金额。2011年11月4日和11月5日,涉及的贷款金额分别为800万元和2000万元,贷款人分别为陆丰市陆城华诚酒店和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华诚酒店的业主是林耀昌的侄子林春强。这两笔贷款的抵押担保人都是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而林耀昌正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两笔贷款至今没有偿还本金和利息。
2014年1月3日,陆丰农信社对林春强、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方提起诉讼,请求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林耀昌认同了2800万元的借款事实。
该两笔贷款的抵押物为两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其中包括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卡绿达建材市场所占用的土地。而该建材市场已被陆丰市国土资源局认定为未批先建,且违法将养猪场建设用地改作市场建设用地。
2012年9月25日由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时效为两年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遵守事项中明确规定,该地块禁止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许可期限终止,临时建筑必须主动拆除。目前,该建材市场仍然没有停止运营,其中有不少商铺还在经营中。
根据实名举报人林键国称,一直向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农信社举报“坟爷”林耀昌勾结刘昭群涉嫌使用虚假资产,违法土地等财产进行高出评估价值,达到只贷不还非法占用的目的。
举报问题,虽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相继要求汕尾市公安机关、汕尾市银监分局、汕尾市农村信用社依法调查核实,但是,由于刘昭群携带汕尾市保护伞通过各方干预,迫使终止侦查工作。
谁在充当刘昭群保护伞,能够一手遮天?中央、中共广东省委反腐败高压态势,难道保护伞能够继续一手遮天吗?
呈送:国务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村信用社、广东省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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