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留龙津古桥难度颇大,但还是要坚持!
难度大的原因主要如下1、确实是危桥,影响民众安全,这是政府及建桥商的有力证据。
2、虽说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的古建筑,没有明确为文化保护单位,广东省还没有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条例,法律依据不够充分。
3、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国家文物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五十万元对他们算什么,近年桥东桥头路路面架设电缆已经违反文物法的六十六条(一)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都不了了之,何况谁去主持公道呢。
4、行政管理混乱的社会事实,法律在我们这里一言难尽。
有利保护的原因很多,但力度不足,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从龙津古桥的具体情况来看,维修古桥,修旧如旧,既发挥交通功能,又体现其科研、历史、艺术等价值是完全有可能的,主要考验各级领导的政治智慧和文化素养,不要等到将来后悔了,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提高了,城市失忆了,文化断层了,恢复就难了。所以我还是主张呼吁修复加固古桥,不要全面拆除重建,我们目前的科技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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