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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创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从3月下旬起在市区环品清湖开展整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时段在海滨大道、滨湖大道、金湖路道路及两侧人行道、绿地和公共场地摆放商品、堆放物料、摆摊设点。所有占道经营的烧烤档、冷饮档、水果档、休闲车租赁档等流动商贩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停止占道经营活动。
二、海滨大道、滨湖大道、金湖路沿街经营店面必须入店经营,不得在店外占道摆卖、乱搭乱建、乱设置布遮雨棚、乱设置广告灯箱、乱拉横幅标语、堆放销售商品;从事餐饮的经营户不得店外设桌、摆放餐具和炉灶。
三、自2015年4月1日起,我局将对环品清湖占道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侮辱、殴打执法人员或者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汕尾市城市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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