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流山 于 2015-4-10 09:43 编辑
基层的政府和基层的组织以什么来执法?
也许很多人都意想不到的,它们居然以违法来养执法,而且趋势越来越明显。
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不违法是不能生存的,因为财政只给了60%的预算,还有40%要靠创收。以派出所所长为例,他的职责是惩治犯人,保卫人民,就得给他钱履行义务,但实际上是政府财政只给人头经费的60%,没有办案经费,此外,有的公安局不仅没有钱给派出所,派出所还得每年给公安局交钱。派出所从哪里搞钱,当然是用自己的权力找老百姓搞钱,这不就成了 一个违法者吗?这就是"靠违法养所谓的执法"。派出所是这样,基层的法庭不少也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有的人说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完备了,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法制社会了,我相信一半。因为这个社会的多数人(特别是穷人),要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越来越难以支付成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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