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兴起于80年代,虽然名字包含有“商品”二字,但其本身并不享受商品房三包服务,在买卖过程中,鲜少有人能因为商品房的质量问题进行退换。 4月16日恒大集团一句“无理由退房”在地产圈掀起了头条热,万科借势推出“让您找不到理由提出退房必要”,与恒大玩起了文字游戏。但是,不论这场撕逼大战有多轰烈,购房者或许更关注这场退房理由因何而起?对大家将有何影响?退房真的容易吗? 无理由退房出现有规律 其实,无理由退房这一现象早有出现。2000年北京某楼盘就曾推出过“无理由退房”,而在2008年、2011年和2012年这几个年份,上海、武汉、杭州等地的楼盘也曾发声“无理由退房”承诺,再到今年恒大的无理由退房,仔细观察之后不难发现,无理由退房现象几乎都是随着“市场较差”的年份出现。 2008年,国民经济进入低迷期,房地产市场也随之转冷;2011年央行三次加息,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信贷日益趋紧,46个大中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2012年恰逢我国房地产调控十年,中国经济正经历结构转型,经济增长逐渐放缓,楼市“限”令仍不能放松。 再看今年,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1406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0%,其中固定资产增速仅为13.6%,创2001年以来历史最低水平,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名义增长为8.5%,但具体到各项数据却颓势频现。此外,据CRIC数据显示,3月全国52个重点城市整体成交量同比减少6%,二线城市整体退步明显,下降10%。 无理由退房的出现必有其规律性。市场环境波动与房地产市场之间相互影响,经济下行,楼市低迷是退房现象出现的必要背景。此外,无理由退房或是房价“拐点”的指示灯,在房价难涨的局面下,能打消购房者顾虑而退房,开发商“何乐而不为”? 无理由退房账如何算? 关于恒大集团的无理由退房活动,正式把“退房”这一行动当做购房者的保障行为,令购房者能放心买房,走出持币观望的状态。但是,细算退房的账单,无理由退房亏的还是购房者。 退房行为在法律上叫做“解除购房合同”,只要退房,就是构成了业主单方面毁约,就算开发商明确表示可以“无理由退房”,更多的只能是一种营销噱头,可操作性不强。 第一,不少购房者都是贷款买房,当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再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至此,本着购房者与银行的信贷关系,银行是不可能允许无条件退贷。 第二,购房者若已开具备案登记,还要去办理更名手续,解除备案登记时需要通过司法裁决、仲裁或者公证等,操作麻烦。 第三,购房者从购买开始到交房期间,需要1、2年的时间,如若到交房时才提出退房,那么这1、2年期间购房者所付出的资金成本和银行按揭也是一笔不小的款项,另外还有根据建筑面积所付出的契税资金等,总体算下来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无理由退房不能仅凭“一家之言”。 尽管无理由退房现象并不少,但至今也只能算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要想真正实现无理由退房,让购房者买房实现“三包”,还需要银行、法律方面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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