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在广东阔步向前!   7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大户籍制度改革。根据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广东将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其中包括省内人口600万,省外流动人口700万。户籍制度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基础性改革,事关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进程。   广东本次发布的户籍制度改革,充分结合广东常住人口数量庞大且分布不均、城市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突出了政策调整、管理创新、民生与人才引进以及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四个方面的特色。这四个方面的特色说起来容易办起来难。因为改革的实质是触动既得利益格局,改革必然要拿利益开刀。户籍制度改革年年提,但各地出台的落实方案常常避重就轻,主要原因就在于户籍制度上附着了教育、住房、医疗等诸多政策安排和福利安排。动户籍制度,就必须牵连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改革,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向来被认为是最难啃的改革领域。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这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现在离2020年还有5年,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6%,这是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但按照户籍人口计算,城镇化率只有35.3%。这其中的差距说明推动户籍改革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从广东户籍改革的具体措施来看,包括放宽直系亲属投靠;着重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以及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的人员(如环卫工人)落户等。这些具体措施不仅要体现人口红利,也要体现改革红利。全面深化改革不仅是经济层面的改革,更是对于社会政策、人心安定等诸多层面的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的推动能够让人安顿下来,让心安定下来,其价值意义不容低估。   在户籍改革领域,广东迈出的步伐并不是最早的,也不是最快的,但广东能够做到最踏实。1300万人的省内外流动人口总量摆在任何一个省份面前,都是沉甸甸的担子。要解决1300万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相应要解决1300万人的一系列福利制度安排,说没有压力是不可能的。正因为有压力,所以更要夯实基础,真正打破户籍藩篱,把之前对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福利欠账给补上、补好。拆除户籍制度围墙后,农村地区城镇化发展的道路将会更加平坦,粤东西北地区的发展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而在教育、人事、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待遇趋同,也有利于乡村填补与城市在发展权利上的鸿沟,激发乡村地区的后发优势。这些图景无疑都是美好的、振奋人心的。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加快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协调发展以及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多项改革的重要内容。户籍改革的有力推动,有利于经济发展战略转型,有利于社会经济均衡发展,也有利于广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务实、深入、破局、争先。户籍制度改革所激发的改革红利,也必将越来越多、越来越实。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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