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资讯管理 于 2015-9-2 11:06 编辑
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根据省林业厅《广东省林业厅关于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林函[2015]403号)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2015年8月14日汕尾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城区森林派出所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蓝天行动”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打击、防范、管控、治理多措并举,突出严打现行、追打上线、深挖网络,坚决打掉跨区域、流窜型、家族式犯罪团伙,彻底捣毁从事或者参与收购、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打掉一批走私、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犯罪团、网络,全面整顿和规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市场秩序,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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