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东省检察院郑红检察长、省高院郑红院长: 您们好! 群众向省检察院、省高院诉求,关于“坟爷”一案,发现“司法掮客”及当地官商勾结的涉及官员,仍不收手,反而变本加厉干预司法公正,一而再的试图为涉嫌犯罪嫌疑人“坟爷”林耀昌保驾护航。 鉴于这一伙人员为灰色利益,忘记党性、触犯道德底线,并有打击报复的现象,所以,为履行公民应当职责,贯彻党中央深入推进反腐败精神,请求上级加以重视为盼! “坟爷”林耀昌、林耀忠违规承包、违法建设、经营安福墓园过程涉嫌七宗罪(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盗伐林木、非法经营、逃税、私制票据、贪污政府资金)仅被公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宗罪和“坟爷”林耀昌一人,而汕尾市公安机关以“坟爷”林耀昌、林耀忠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起诉的罪名,却被直接作出不予起诉。 近日,“坟爷”林耀昌行贿原陆丰市公安局长陈俊鹏一案涉嫌构成行贿罪,2015年9月17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已经公开开庭审理。 目前,“坟爷”林耀昌对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两宗罪,在侦查得以避重就轻的情况下,还不满意,仍勾结司法掮客、涉足官员抗拒法律的审查。 “坟爷”行贿远不止公安局长陈俊鹏一单,因“坟爷”自己及林耀忠(另案处理),以及通过陆丰毒案嫌疑人吴俊强(另案处理)行贿当地其他人员,达到涉嫌多项犯罪行为逃避侦查的目的之外,还有通过吴俊强及勾结当地司法机关人员进行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林键国的目的。主要如下: 一、“坟爷”涉嫌官商勾结多单行贿案: 1、“坟爷”墓园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面积,案发后被多次修改,从第三次修改之后的21.7公顷327亩变为12.46公顷186亩,最终变成5.86公顷88.13亩。 (1)根据2013年4月9日,陆丰市国土局出具《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墓园土地违法问题调查报告》载明: “经实地测量,墓园第一期用地面积3.68公顷(55.2亩),其中特殊用地面积1.8686公顷(28.03亩)、水库水面1.8114公顷(27.17亩)。该地现场山体植被已破坏,建成墓园,成排结座。至今该地的用地审批手续尚未办理,属未批先用的违法行为。 墓园第二期用地面积8.78公顷(131.7亩),其中林地面积5.8751公顷(88.13亩)、水工建筑用地面积2.7325公顷(40.98亩)、水库水面面积0.1724公顷(2.50亩)。该地现场山体植被已破坏,建成墓园,成排结座。该地的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属于未批先用的违法行为。同时林耀忠、“坟爷”林耀昌也供认土地违法犯罪事实。 (2)“坟爷”林耀昌、林耀忠为获取违规承包公益性墓园,且违法承包之后,进行违法建设墓穴、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私制收费发票、爆炒价格、非法经营敛财、砍伐生态林木、倒卖山土、非法占用水库用地的过程中,涉嫌先后向当地其他多名官员行贿。 2、“三打两建”期间,也就是2013年1月13日,“坟爷”在潭西镇新溪村“非法破坏农田进行盗采沙”敛财被查。“坟爷”及其胞兄林耀武、侄子林春强等人被陆丰市“打沙办公室”带走后,却很快被释放回家,此事便不了了之。 3“坟爷”有可能涉嫌通过行贿司法掮客,弯曲事实和干预当地侦查机关侦查期限,2014年10月5日达到与林耀忠取保候审,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经营罪两罪,最终仅被公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罪,而涉嫌非法经营罪却被直接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且仅公诉“坟爷”林耀昌一人。 4、取得7830万贷款逾期不还: (1)根据中国银监会汕尾监管局文件显示,2012年11月8日,“坟爷”林耀昌使用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东海镇仁易水泥厂为主体,骗涉嫌取陆丰市农联社贷款600万元。 (2)被立案追逃期间仍顺利取得银行贷款780万。据中银汕尾监管局文件显示,2013年6月29日,“坟爷”林耀昌被立案侦查近三个月时,其还从银行取得贷款780万。 (3)据银监局调查,陆丰农信社共涉及“坟爷”林耀昌及相关贷款共6户8笔,金额达7830万。至今仍有7683多万元贷款未还。这些贷款中绝大多数都可能是骗贷的。 5、致使打击报复案件没有办案人: “坟爷”林耀昌涉嫌行贿当地公安相关人员,致使2010年6.29和10.11两起挖掘举报人林键国家的祖坟、打砸祠堂刑事打击报复案件,立案侦查及2012年8月并案至今,还是没有办案人员跟进办案。 二、“坟爷”还涉嫌另两宗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未被追诉: 1、“坟爷”林耀昌应为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厂的实际控制人、得益人,该水泥厂2011年11月开始建设,用地也是没有审批手续,且“坟爷”林耀昌利用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水泥厂为主体,向陆丰市农信社贷款600万元。 (1)2015年3月4日,陆丰市公安局以该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厂登记人陈小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网上追逃至今7个月不予抓捕。 (2)而至今7月,未予依法对应为陆丰东海镇仁易水泥厂实际控制人“坟爷”林耀昌、周镇潘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立案侦查。 2、卡绿达建材市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1)“坟爷”林耀昌卡绿达违建建材市场总面积31296.44平方,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2.4万平方米,系“坟爷”林耀昌租用其兄弟林耀忠的土地,该土地国土部门登记的用途为种养,根本不是商住或其他可建设建材市场的性质。 (2)另有5464.70平方为“坟爷”林耀昌妻子袁玉红所有,登记用途为仓库、宿舍。 (3)最后,1831.74平方系“坟爷”林耀昌与林耀秦、林永欣通过协议租用取得,该土地并非建设用地性质。 (4)此外,还有水田用地1.6218万平方,质疑被经过陆丰市国土局地籍科擅自修改之后不知去向。 3、违建卡绿达建材市场逾期不拆继续敛财: “坟爷”林耀昌卡绿达建材市场非法用地、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土地性质,违法建设建材市场,而且违建逾期13个月拒不拆除,在广东省住建厅、汕尾市规划局依法督办下,陆丰市住建局依然拒不依法拆除违法临时建筑物,并由其非法出租敛财。 4、“坟爷”林耀昌还有涉嫌另外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未被立案侦查,其极有可能是通过向相关政府工作人员行贿,才得以让相关部门对其涉嫌实际控制的“陆丰市东海镇仁易水泥制品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以及卡绿达建材市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包庇拖延,有关部门办案人员有故意拖延办案现象,拒不对其依法立案侦查,也不依法移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并追加起诉。 还有汕尾市公安局移送起诉“坟爷”林耀昌、林耀忠涉嫌非法经营罪未被检控,以及其违建卡绿达建材市场逾期13个月不拆敛财,对省住建厅、汕尾市规划局督办文件视为一纸空文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涉嫌贿赂行为。 五、雇凶实施打击报复: 1、“坟爷”林耀昌被追逃间,雇佣社会人员通过不同方式威胁举报人林键国及家人,并称有3亿元身家及官场朋友众多。 更甚者,“坟爷”林耀昌电话威胁举报人林键国的父亲,叫举报人的父亲做好“替举报人林键国收尸”的准备。还有自2009年起,接二连三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家人的打击报复案件10余宗。 2、“坟爷”林耀昌2013年7月16日被抓捕归案,羁押在汕尾市看守所,但为达到取保候审的目的,其党翼及其身边人通过对实名举报人林键国进行打击报复,举报人在继续举报期间,也就是2013年8月22日晚,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住宅遭受枪击,举报人的家人险遭不测。 3、“坟爷”为达到打击报复和抹黑实名举报人的卑鄙目的,企图得以逃避当地司法机关侦查,于2012年期间,就雇佣和向无良记者牟财源提供虚假材料,在网络上大肆诽谤实名举报人林键国为从事拐卖妇女、吸毒贩毒等。 后经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处牟财源需要对上述诽谤行为承担全部责任。附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及牟财源本人的道歉信。 4、2013年大过年,“坟爷”林耀昌再次雇佣牟财源(化名金枪),收买和指使林提故意捏造事实,对举报人进行攻击,在网络发帖诽谤举报人林键国。对此行为,举报人林键国已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附:龙岗区法院立案书。 六、“司法掮客”干预案件,企图为“坟爷”脱罪: 1、据称,在本案审理期间,仍有部分不知收敛的“人大代表”企图通过非法途径过问案件,影响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2、根据“坟爷”行贿公安局长一案的庭审现场,“坟爷”林耀昌带纸条回答问题,其辩护人有可能涉嫌教唆隐藏涉嫌犯罪证据,违反有关规定。与此同时,“坟爷”林耀昌涉嫌违反“在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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