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沟塌陷及自来水管道改装等问题 (一)自来水管渗漏及地下管道塌陷 我们住在汕尾市区通航路通港西二巷至生光快餐店(市物资大楼)旁侧巷道(住了近30年,至今没有街巷名)的居民。该巷道地下排水管于今年初由于在市规划局宿舍楼下一段塌陷,造成排水不畅。加之自来水管道渗漏,造成几个月水浸街路。 我们这一带居民于2015年7月份联名向市城管局、城区政府、城区住建局等部门反映下水管道塌陷一事,并由本人在本网站发帖,反映水渗街巷一事,自来水公司见帖后及时作出反应,当天就修好自来水渗漏一事。然而,排水管道塌陷一事却迟迟未得到解决。 经了解,市城管局答复是20米以下的巷道,由城区政府及城区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市财政每年有专项经费拨给城区政府及城区职能部门。城区政府及城区住建局短答复没有相关维护职能,城区住建局将信访件转市城管局要求给予维修。市城管局因属职能以外的市政维修经费,向市财政局请求拨款一事迟迟难以落实……. (二)供水管道重新铺设不解决居民楼分支供水管 近日,汕尾市自来水公司为了改善这一带的供水水压,引一较大的供水管到通港西一巷、西二巷、西三巷,工程已接近竣工。该项工程本是一件好事,却办得有二个问题让人心塞。 一、 该工程切开市政巷道,铺完水管,马虎将巷道路面切开部分铺平,使该巷道本已塌陷的排水管道堵得更为严重。 二、 供水管道的铺设只是改善供水主管,至居民楼的公用分管却未予处理,这样造成改善管道却不见水压增加,三层以上住户无抽水机加压仍是难以有自来水。据向工程负责人了解。该段公用分管必须由住宅楼的各住户承担,否则不予解决。 就本人理解,20多年前,我们这一带的住户均向市自来水公司交纳2千元左右的入户费,供水部门应当有义务保证自来水供向各住户表前,并保持管道畅通无阻。要求各住户交费才能改装公用分管,不知有哪些依据及收费标准?由谁来执行收取?如若公用分管共用住户个别据不交费又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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