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西路近三十年无法贯通,究其原因,有官员懒政不作为之谦,也因地方财政困难诸多问题。今日喜闻政府决心解决断头路等历史遗留问题,但粮草又有限,是否釆用以路建路的策略。
以路建路主要采取收回一定数量的土地,除一部分做为路道及公共设施用地外,其余部分按被征面积按百分比划拔还原业主,由于路建好后,路边土地升值好几倍以上,业主们应该会高兴,政府又不花钱搞拆迁。
具体操作,如红海西路规划为40米宽,长1585米,政府可征地120米,扣除40米路道63400平方米及按总面积留6%(11412平方米)作为公共设施用地外,其余土地115388平方米土地交还原业主。政府可以指导原业主自行组织若干个集体,各个集体选举代表若干。政府部门可按集体数量大小规划分配土地,由各代表抽签确定各自的位置,如有不参加集体的业主可先由政府部门代理,等土地成交后再按实际金额付还。
各集体分到土地后,可以出买也可以集资建房,政府也可以支持集团成立股份公司,通过合法手续建造商品房出售出租。
对于原业主的确权土地及房屋价值,政府部门先登记及确认,定好各项价格标准,每一位业主的财产价值最后移交给各集体统计集中造册,政府部门备案留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