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一直在关注这个贴子的议论焦点,归纳起来可以说是教师与学生对报考时间的不同看法。有学生认为高考报名截止时问应是本月10日;而有的教师认为本校规定是本月5日。由于时间的不同而导致看法不同,进而衍生出“考生的报考权益”的大是大渄问题。究其原因,余以为应是“误解”两字使然。用換位思考法看,学校为保证切实做好报考工作,留足后期审核时间是为全局工作来考虑的。作为考生认为在国家规定截止日期前报名是合法的,否则就是侵权。吾以为双方各有理由,如果略加沟通,相互体谅,就不会产生歧见了。因此我认为这件事情不必再较劲了,别耽误:了报名时问,请有意愿参加高考者,从速报名,负责报名的教:师应为自己的门生负责,忍辱负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