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网对南湖社区第一小组的报道失真 事由:我们属于附城镇南湖社区埔下村第一村民小组,关于笏雅路边老水利沟遗留地问题。 于2015年4月,本组通过村民大会决议对笏雅路边其中12户门前遗留地一次性折价收费(附集体户主签名表),并已汇报社区。同年5月2日本组开始正式向12户发出通知,要求他们接通知后到本小组社管或社区办公室理妥补办契约等手续。经镇府镇长与南湖社区共同牵头下,笏雅路边12户自愿把契约复印件交由社区,并要求社区请国土局测绘队测量(附测量图),然后社区多次通知本组干部及12户主进行调解。最终还是刘克信本户表决不同意买门前遗留地,其余11户主有表态要求对其他户先收费,人家价格多少钱就跟人家价格。在镇、社区耐心的牵头下,经过几个月的时间仍没得到成功结果。于本年11月4日,本组干部代表决议对刘克信门前本组遗留地围地利用,本组村民遭到刘克信雇请多人提棍追赶,致使本组至今无法利用遗留地,于2016年1月12日,本组决再次对刘克信门前本组遗留地载泥土准备建设利用,又遭到骂赶。 另注明:笏雅路12户土地原始草契约由本组所出。南至水利沟边,北至南12米深,其四至各户契约本组原草契中有注明。试问没有本组原始草契,哪来的国土证及房产证呀? 201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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