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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桦加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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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某被行拘!
动真格!拆除两处
“百千万工程”看
2人涉嫌阻碍执行
海丰县这个镇入选
登革热!汕尾2例
“桦加沙”已加强
应对台风“米娜”
阿梅 发表于 2016-2-13 17:23 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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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 发表于 2016-2-13 15:19 物价局、消协就应该进行“价格干预”,
柳暗花明地卡村 发表于 2016-2-13 10:55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二 ...
二胡 发表于 2016-2-15 10:57 汕尾市物价局太不作为了,物价涨得这么离谱都没什么措施,真太令人大失所望!
第二排 发表于 2016-2-14 17:41 春节并非物价暴涨的理由,如果物价局、消协进行宏观调控物价暴涨现象完全可以遏制。
粤-汕港-龙 发表于 2016-2-13 17:55 必须明确行政主体、规范管理行为,彻底改变“逢节必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选择执法”.....等违法 ...
红梅 发表于 2016-2-15 16:13 对。但官老爷只会观望
红梅 发表于 2016-2-15 16:12 集体辞职谢罪
粤-汕港-龙 发表于 2016-2-16 10:23 可否刨腹自尽?
阿梅 发表于 2016-2-13 17:22 无论何时,物价都必须在价格法可控范围内,如果借“春节脸”暴涨物价,就是违法,需要物价局、消协,甚至政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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