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缘来缘去 于 2016-4-13 13:51 编辑
方便居民生活的行业,凭什么要強行取缔?
——再谈“现时不宜取缔三轮车” 新形势,旧话题(6)
陈治赠 2016年4月13日
4月9日,笔者就汕尾市城区决定“取缔三轮车”的话题,提出 “现时不宜取缔”的5点理由。现时颂歌此起彼落,公然唱反调,说不宜,可能有损“英明决策”颜面,也可能会引来“文明使者”随地吐痰。招惹麻烦。《汕尾市民网》对拙文《现时不宜取缔三轮车》另眼,笔者表示理解。
但该说的还是要说。就象2013年曾经抨击汕尾市的那个“划地扩容” ,谴责海丰县那个引以为荣的“一证先行”一样。
1、为什么要写《现时不宜取缔三轮车》?
一是深圳“禁摩”失当引起的教训。二是得《中国政府网》那篇报道的启迪,笔者有退路。(详见《汕尾市民网》——转帖《政府必须要提高规划、管理能力,决不能光图省事:“一禁了之”》) 2、为什么说“现时不宜取缔三轮车” ?
除《现时不宜取缔三轮车》所述5点理由,再补充一条:
“取缔”的对象,一般用于对付危及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的不法团体(组织)以及有损文明道德的不良行业。如:解放后取缔“反动会道门” ;取缔妓院、赌馆、烟馆。开放后取缔“法轮功” 。三轮车载客营运,现时是市内交通失调的补充,方便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正当行业,也是光明正大的谋生职业。绝非祸国殃民,十恶不赦。对三轮车实施“取缔”,依法无据,野蛮行政。
3、恳请地方政府对三轮车要“刀下留人” 。
社会上对三轮车载客营运耿耿于怀的主要原因,一是漫天要价,令人咋舌;二是行驶无序,不利交通安全;三是到处“三脚鸡”,有损城市形象。
日日必须的生活用品,人们容忍物价飞涨已成常态。对三轮车在“春运”、“节运”期间载客漫天要价,为什么就不能“宽待为怀”,以常态视之?更何况不是天天以三轮车代步。
学校路段、门口塞车(特别是雨天)。常见的是小汽车“寸土必争”,堵住了路道;三轮车“见缝插针”; 摩托车“巾帼不让须眉”。市区出现交通事故,其中有三轮碰四轮,但更的是四轮撞三轮。
“三脚鸡”招摇过市,是否有损城市形象,败坏汕尾文明?须待“番薯屎”排放干净了才能说得清。
4、现时宜对三轮车实施整顿。
三轮车问题是现实社会中其中一个不容忽略的问题。但毕竟不是“不共戴天”的矛盾。究其原因是政府管理乏善,造成失控,主管部门应负主要责任。如何实施整顿?政府心知肚明,关键在于又要难为了交警“叔叔”。《汕尾市民网》有网友提出诸多建议,无须赘述。
三轮车工友没有一个与笔者沾亲带故。笔者也极少坐三轮车,因为走得动。靠笔者坐三轮车,三轮车工友都要饿死。三轮车的“生与死”,与笔者没有任何切身利益关系。之所以要喋喋不休提出“现时不宜取缔三轮车”,一是凭良心说话;二是提醒地方政府:要时刻牢记“以民为本”的治政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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