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丰市食药监局开展河豚鱼及其制品专项检查行动。行动未发现餐饮经营者有销售河豚鱼的行为。 此次检查以金厢、后坎等沿海地区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以杜绝河豚鱼流入餐桌为目的,强化餐饮单位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明确告知其河豚鱼是国家明令禁止食用和销售的食物,提高餐饮服务单位对河豚鱼毒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河豚鱼是一种味道鲜美但含有剧毒的水产品,尤其是其内脏和卵巢毒性最强。它所含的河豚毒素比较稳定,不易被炒煮、盐腌和日晒等方法破坏。人吃后一旦发生中毒,重者会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河豚毒素尚无有效的解毒药物。 (来源:汕尾日报 通讯员 陈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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