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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坟爷”欠贷7830万涉嫌犯罪 陆丰法院清欠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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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1: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备忘录》共提出55项对“老赖”的惩戒措施,拓展和丰富了对“老赖”的限制领域和惩戒措施。
“坟爷”林耀昌欠贷7830万元,拒不偿还,成为名副其实“老赖”。其背后也有人在包庇他勾结陆丰国土部门、规划部门将工业用地非法转地的抵押物,利用欺骗手段取得陆丰市农信社贷款7830万元,被陆丰市农信社起诉,在陆丰法院个别法官的审理下,其违规抵押物价值越评估越高的手段,已将2300万元价值的抵押物高评估为5000余万元的价值,陆丰农信社将国有财产流入骗贷不法分子腰包。
2014年2月份,陆丰农信社起诉“坟爷”林耀昌及其妻子袁玉红、侄子林春强等人八笔欠贷7830万元(“坟爷”被警方通缉时仍产生贷款780万元)。陆丰市法院实际进入追讨7050万元,截至目前28个月无果。
三次评估,涉嫌司法腐败让国家财产流入骗贷分子腰包
    陆丰市法院委托陆丰当地机构对抵押的4宗“工业土地”进行价值评估为每平方295元人民币,总价值2250万元。
    评估价值鉴定书签发后,陆丰法院执行局未执行拍卖还贷,任由“坟爷”林耀昌提出必须按照“居住用地”高价评估。
    个别法官根据“坟爷”林耀昌的要求,由陆丰市法院第二次委托另外一家评估公司“深圳市深国某评估公司重新评估”。此次以“居住用地”580元人民币每平方评估,总价值4000万元。
    两次评估结果,“坟爷”林耀昌再次拒不接受还贷,再以提出每平方必须以1500元人民币进行评估,或者对欠贷7830万元以该四宗土地结算“扯平”。
之后,“坟爷”林耀昌“要求”进行第三次评估,企图以每平方780元,甚至得以“越评越高”,仍拒不执行还贷。
抵押物高评估,如果即以每平780元评估拍卖,在拍卖无人成交的情况下,将可能调降20%即每平近630元,最终由债权人陆丰农信社“打包”,就其76200平方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的抵押贷款4700万元及所欠200余万元利息,陆丰农信社国家资产损失2000万元以上的差价。
“坟爷”恶意欠贷,疑似司法人员提供帮助。
据悉,个别法官、法院领导可能配合市法院某退休院长帮助“坟爷”逃避全额偿还欠贷,为其欠贷案件提供帮助。
    陆丰法院个别法官对“坟爷”林耀昌只选择一部分进行抵押评估,且以两次或三次评估都未执行,而对其他贷款抵押物,没有评估,逃避法院审理。
    据了解,“坟爷”林耀昌妻子袁玉红(陆丰市环保局环评中心副主任)名下5464平方“仓储用地”(已作违建卡绿达建材市场)、东海镇4间商铺近300平方、两套各100平方二手商品房作为抵押物贷款2800万元。而个别法官坚持对此抵押物不进行评估还贷,由其继续出租。
7830万恶意欠贷,疑似某院长阻碍“清欠”
    “坟爷”林耀昌巨额贷款未依法通过评估拍卖偿还贷款,涉嫌诈骗、骗取贷款背后勾结金融人员、某院长、个别法官徇私舞弊、评估造假、陆丰国土局、规划局非法转变土地性质等问题。
    陆丰市法院个别领导、法官、评估公司涉嫌提供帮助“坟爷”林耀昌非法侵占国家资产。28个月以来,“坟爷”林耀昌所欠贷抵押物未被全部进行审理评估,个别法官坚持“仅对其中欠贷4700万元的四块土地76200平方抵押物进行审理”。
    当地某院长等人疑似提供保护伞。抵押物76200平方“工业用地”以非法变成“居住用地”,利用评估公司作假高评估价值,陆丰个别法官按照“坟爷”林耀昌要求,相继更换两家或三家评估公司二次或第三次评估,第一次每平方295元,第二次580元每平方,并在两次评估鉴定出台后,“坟爷”林耀昌仍拒绝拍卖还贷,并企图以“第三次”以780元高于市场60%价值评估还贷。
    看一看陆丰土地市场价值。2014年,陆丰碧某园征用“商业用地”的价格每平方540元。而陆丰市法院所委托的评估公司对“坟爷”林耀昌违规土地进行评估,每平方已经高达580元或780元,甚至在评估和审理过程,发现“坟爷”林耀昌抵押物土地涉嫌违规的情况下,仍给予“高评估”。
    以超高价值评估抵押物进行贷款,被起诉偿还欠贷,但贷不抵债,通过非法手段将抵押物价值越评越高,将造成国有资产被套取。有人怀疑,某院长、个别法官与“坟爷”林耀昌串通一气,企图迫使陆丰农信社为“坟爷”林耀昌拒还欠贷两次“买单”,将进一步致使国家财产流入不法分子的“腰包”。
7830万元欠贷拒还,法院“清收”28个月仍未果
    20155月份法院公开回复,至今已过去6个月,陆丰市法院执行局某法官仍没有积极开展对其抵押物进行拍卖偿还欠贷款,故意拖延时间。根据陆丰市法院上报汕尾市中级法院,多次在汕尾市网络问政平台的回复:“陆丰市法院申请立案执行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坟爷’林耀昌三宗案件”。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人的借款抵押物762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四幅规划为工业用地。经协调,上述用地由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一并进行评估挂牌拍卖,后因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土地无法处置,20151231日,上述土地由陆丰法院按程序进行评估拍卖,陆丰法院已通过摇珠选定了评估机构,现正在评估中。”
巨额欠贷的“案中案”,抵押物非法“转地”越来越高评估
据《南方日报》报道,2014年1月3日,陆丰农信社对林春强、陆丰市长城投资有限公司、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方提起诉讼,请求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庭审过程中,林耀昌认同了2800万元的借款事实,对证据也没有异议。
该两笔贷款的抵押物为两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其中包括陆丰市卡绿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卡绿达建材市场所占用的土地。而该建材市场已被陆丰市国土资源局认定为“擅自非法改变土地性质”、用地“未批先建”,违法将养猪场建设用地改作市场建设用地。
2012年9月25日,由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时效为两年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遵守事项中明确规定,该地块禁止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许可期限终止,临时建筑必须主动拆除。
2015年10月,该市场被广东省住建厅、汕尾市住建局、汕尾市规划局、陆丰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违法临时建筑,并多次发文责令陆丰市住建局依法强制拆除。目前,该违建市场尚部分商户仍在无证经营。
据了解,“坟爷”林耀昌涉案的4宗“工业工地”——(陆府国用[2011]第0112358号、第0112357号、第0112356号、第0112359号总计76200平方已经“非法”实现“转地”。
陆丰国土局、规划局主要人员违规将此“工业用地”违规转地、办证,转变成“居住用地”。“坟爷”仅仅为此付出了每平方缴纳“土地转让价”31元的代价,转而其又用这4宗76200平方“居住用地”进行评估1.056亿元成功贷款4700万元。
涉嫌贷款诈骗“冰山一角”,农信社、银监局未重视
2012年至2014年初,林耀昌及其侄子林春强、其妻子袁玉红等人涉及陆丰市农村信用联社的贷款接近7830万元人民币,省银监局、省农信社已对此初步查实。
但陆丰市农信社、及上级主管单位广东省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未有重视该案,拒不对“坟爷”林耀昌涉嫌贷款、骗取贷款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另外,省银监局、省农信社查实的7830万元贷款,只是林耀昌涉嫌骗贷的“冰山一角”。“坟爷”林耀昌还涉嫌以“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利用他人农村户口性质、客户抵押财产、他人名誉发生扶农资金贷款数额达到数亿元。
“坟爷”林耀昌涉嫌利用“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发放高利资金,涉嫌违法骗取贷款,高利转贷。
据悉,“坟爷”林耀昌从陆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获取巨额贷款后,对外放贷2-3分利息,从事高利转贷赚取暴利。
“坟爷”与潭西镇政府签署了承包安福公益墓园的项目后,通过金融机构关系,有可能以墓园的项目作盈利担保,利用陆丰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名义违规借贷,陆丰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前台记录应可以查到。
“坟爷”名下7830万元贷款,大部分贷款涉嫌通过使用虚假资料、虚构贷款理由及项目、虚假流水账、农用地、违规土地,并将抵押物通过其个人“开办并无证经营的‘陆丰市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挂交的两家评估公司”对抵押物进行高评估价值,以虚假的评估价值报告,成功达到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的目的,还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陆丰东海仁易水泥制品厂为主体成功贷款600万元的行为。
多部门未依法执行《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目前,多部门对“坟爷”林耀昌欠贷逾期不还,陆丰市法院对其抵押物未能进行依法拍卖还贷一案,陆丰市农信社、汕尾市农信社、汕尾市银监分局、广东省农信社、广东省银监局为何拒不认真处理“坟爷”林耀昌欠贷案件和涉嫌贷款诈骗、骗贷问题。
    陆丰市法院既已对“坟爷”林耀昌欠贷一案的抵押物进行两次评估,应及时依法执行拍卖还贷,对发现“坟爷”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的犯罪线索,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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