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近日,县委宣传部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广电网络汕尾海丰分公司、广电台、海丰报社、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海丰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海城镇人民政府举行“2014和2015年度文化消费补贴用品发放仪式”,现场为低保户发放文化消费用品。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卢雁慧,宣传部副部长谢立群、罗晓华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仪式。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宣传部牵头县财政局、民政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和下发了《海丰县2012和2013年度省级文化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海丰县2014和2015年度省级文化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由县文广新局、广电网络汕尾海丰分公司、广电台、海丰报社、新华书店等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在各镇的积极配合下,先后向2012-2013年度全县1.3万户和2014-2015年度全县1.46万户低保户发放文化消费用品。
此次文化消费产品发放,县委宣传部创新思维、用心倾情,结合上一年度发放情况,进行模式创新,在广泛征求低保户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按个性化标准设计,提供部分产品由低保户按补贴标准选择,再由负责具体实施单位向低保户发放文化生活用品。
文化消费用品包括音像制品、书籍、收音机、生活用品,及有线电视费用减免等。此举既实现了文化惠民目的,又体现了文化消费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实实在在享受文化“礼包”。
为保障和强化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县委宣传部还为全县16个镇文化服务中心增设安装空调,并在全县18镇(场)约280个村居委添加了广播设备,从而改善了镇村宣传文化条件,优化了文化惠民的基础。同时,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增加群众幸福感的高度着眼,我县目前正紧锣密鼓着手做好2016年度省级文化消费补贴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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