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的小伙子,七月1号早上去上班的路上,在荷包岭车站被 粤运 粤N07098 四号 公交车擦破车。幸亏人没受伤,就没选择报警,然而该司机没有下车询问,这让他很不开心,在路边停了下来,拍了该公交车牌。当天下午,找了他公司领导理论,该领导:该司机撞到当事人后,认为当事人无碍(当事人还可以行驶),司机选择离开现场。该公司以当事人当时没报警。拒绝做事后处理。该司机从头到尾都没露面。作为客运公司,对市民的人身安全太不负责,这样的司机。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典型的马路杀手。不知道粤运是怎么培训司机的。对此。当事人也不想跟这些不讲道理的人浪费精力。
(总结: 经过这件事,让我学到了很多。道理是跟人讲的。学校里的纯真,不能用到社会上。打这么多字。就是为了提醒自己。多补点知识。别再是一个法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