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海丰县城至梅陇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示(第二次)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要求,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受广东省海丰县公路局委托,承担国道324线海丰县城至梅陇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工作。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对于社会稳定方面影响的意见,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国道324线海丰县城至梅陇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改建路线全长8.616km,新建125m大桥1座,改造利用57m中桥1座,拆除重建44m中桥1座,拆除重建小桥5座;涵洞21道,其中新建涵洞12道,加长涵洞9道。项目共设平面交叉11处。
项目工程总造价为33457.92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3883.23万元。
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正在编制。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群众对生活坏境变化的不适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的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
国道324线海丰县城至梅陇段是沟通海丰县城至梅陇镇的一条重要道路,是连接国道324线海丰穿城段与梅陇西环路及潮惠高速连接线的纽带。本项目起于国道324线海丰县城青年水库附近的青年水库中桥处,路线呈东北往西南走向,途经联西村、联田村、银液村、大箝村,终点位于维多利亚工业园附近与梅陇西环路相接。项目建成后,将大大缓解国道G324线海丰县城至梅陇路段的交通压力,有效改善当地的交通条件,提高本地区的综合交通运输水平,以便更有效的发挥国道在国家公路网中的主骨架作用,使国道324线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沿线的开发建设,并带动周边镇区的发展。
2.征地拆迁及补偿情况的防范措施
(1)征地补偿
项目永久占地补偿与安置补助费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5年修订调整)》等实施,同时结合汕尾市相关文件规定和实际情况执行。补偿费用由当地政府管理和监督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耕地改良、改造或新垦,以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临时占地以租借方式取得使用权,按当年市场价格给予土地所有者适当的经济补偿。
(2)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5年修订调整)》等实施;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结合《汕尾市征收市区土地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汕尾市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相关标准规定以及考虑实际情况执行。拆迁房屋采用货币补偿或房屋重建方式;被拆迁居民采取货币安置、农业安置、养老保险安置方式。拆迁补偿、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直接兑付至被征地拆迁单位、个人的账户或由当地政府管理和监督使用,专款专用。
3.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执行,分阶段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方案,做到防治结合,改善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把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
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严格按照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出的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执行;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若有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的,需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取得其谅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保护周围环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设置相应降噪措施;主要敏感点同时辅以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措施。
4.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项目在设计及实施工程中已充分考虑了交通组织和施工安保措施以及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对重要交叉路口施工采用提前预告、提前分流,区间交通尽可能诱导分流,不能分流的车辆应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行驶。对施工阻断居民出行和生产耕作的区域做好预告并提前征求居民意见,充分考虑设置施工期间区域沟通的通道,保障大型农业耕种、运输机械可通行。
项目建成后,通过合理设置指示标志,引导周边居民更加便捷的进入道路,促进与周边地区的交通衔接。
四、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海丰县公路局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660-6622202
传真:0660-6699944
五、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科技园紫云大道9号
海丰县公路局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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