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qingfeng 于 2016-7-26 10:00 编辑
2015年底,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准则》树立了道德高线,《条例》划出了纪律底线。今年“七一”前,中央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该条例是继《准则》和《条例》之后,对全体党员的又一个“紧箍咒”,充分彰显了中央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也就是说,这件事该谁干的、谁该监督的、该谁管的,只要出了问题,都要严肃问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人。只有通过问责,才能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责任、扛起责任、履行职责和使命。有了“问责”这个“杀手锏”,不作为、在其位不谋其政等现象必然会无处遁形,太平官、老好人必然会成为首当其冲的问责对象。应当清醒地看到,在今后的工作中,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必将成为新的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