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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 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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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12: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 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获批

       9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这是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至29日在广州召开,会议议程之一是审查《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施胜章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志红作关于《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李志红在审查报告中指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审查批准。28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会议讨论审查了《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受黄龙云主任的委托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议程之一是表决《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到会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5名,关于批准《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在表决中得赞成票55票,获得全票通过。会议决定,批准《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由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机关巡视员李焕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批准施行,符合汕尾人民的利益,将会推动汕尾市运用法治手段统筹社会力量,调节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提高法治汕尾建设水平。汕尾市委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汕尾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立好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反映了汕尾市委、人大、政府和全市人民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通过地方立法引领和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施胜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顺利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实施,这是我市首部获批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立法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批准实施,对构建我市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解决水污染问题,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据介绍,《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是针对我市水环境现状,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制定的。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是经过8个多月的筹备、调研、起草、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和评估论证,由市人大常委会经过三次审议,于8月29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的。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过程中,征求并吸纳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对有关条文内容作了修改完善。8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省人大常委会的《关于报请批准<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报告》后,再次研究,提出了初步的审查意见。9月13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9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将这个条例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

《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共三十九条,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性规定,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主体责任、部门职责、经费保障、协调机制、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等作了规定;第二部分为饮用水源保护,主要对水环境质量监测、水源集水区监管、桉树林改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限制、水源保护设施建设、水源保护区运输防护设施、应急备用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农村污水治理等作了规定;第三部分为河道水污染防治,主要对河道采砂监管、河道水环境污染防治作了规定;第四部分为城镇污水治理,主要对城镇污水排放要求、雨水污水分流要求、污水处理要求、重点排污单位监控、城市污染水体治理等作了规定;第五部分为法律责任;第六部分为附则。

《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从我市水环境监管工作的现状出发,主要解决六大问题:一是职责问题。落实了水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统一的协调机制。二是桉树林改造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有关禁止种植桉树的规定,依法明确禁止种植速生丰产桉树等树种的范围及改造要求。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明确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农作物土地污染监测,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种植业水污染物排放的责任。四是养殖业废水污染问题。明确了管理责任、整治措施、养殖要求等。五是河道采砂问题。明确了监管责任,并对规范采砂行为作了规定。六是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污染问题。明确了污水排放处理、污染治理的责任要求等。

施胜章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全文公布《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同时抓好宣传贯彻工作,确保顺利实施,推动全市水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有效开展,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公众健康。来源:汕尾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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