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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资讯] 市住建委发布购房“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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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 11: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年10月都是房地产销售旺季,尤其是国庆假期。为维护广州房地产市场健康、规范、有序秩序,广州市住建委昨日发布《房地产市场风险提示》,提醒市民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以规避交易风险——

  ●购买预售商品房前,市民应先登录阳光家缘网站(http://g4c.laho.gov.cn/)查询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销售信息,确保认购的物业不存在已销售、抵押、查封等限制状态。

  ●不要购买任何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产,不要购买,不要支付定金、预付款等任何费用。

  ●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口头承诺事项应要求写入购房合同,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成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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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 11: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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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由中介机构代理的预售楼盘,可以在现场公示栏处查看该中介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代理此项目。

  ●通过中介机构购房,要注意查看公示资料是否齐全,即: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和房管部门发放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不要选择资料不齐全或资质证书已过期的中介机构购房,以免存在风险。

  ●购买二手商铺应先了解该商铺是否已办理产权分割登记,建议市民不要选购尚未办理分割登记的商铺,以免上当受骗。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 11: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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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成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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