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区森林警察大队将一条蟒蛇放回大自然。
该蟒蛇是10月17日上午,由城区消防大队接警后在市区友谊渡口捕获后,移送至城区森林警察大队的。当天下午,该区森林警察大队把蟒蛇送至一林区,并将其放归大自然。 该队负责人提醒,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群众在野外遇到蟒蛇,应谨慎回避或及时报警,切勿抓捕。如群众误抓蟒蛇,应将其放生或立即交给区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进行处理。(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洪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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