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21名购房者以低价购买“小产权房”,不料房子是违建被拆。近日,从化法院判决认定合同无效,开发商要返还购房者款项,可面临的却是无财产可执行的窘境。   市场价半价买“小产权房”   据法院介绍,2015年前后,某开发公司与广州从化某经济社签订《合作建楼房合同》,合同约定:该经济社提供权属土地位于从化区某经济社空土地一块,面积约250平方米,与某开发公司合作建一栋10层以下电梯楼房。建筑该栋楼房,由某经济社提供土地,某开发公司提供所有资金。   2015年2月左右,刘某等21名购房者与某开发公司签订《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合同约定,刘某等21人购买某开发公司在从化区某经济社文化室兴建面积为90~120平方米的住宅及商用房,使用权出让金32万~40万余元不等。然而,市场上同地段、同面积的房屋的价格一般一套在80万元左右。合同签订过程中,购房者对于涉案房屋土地权属及建设情况均知晓,可如此便宜的价格着实令人心动,21名购房者于是爽快支付了购房款,有的甚至一次性交了全款。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何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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