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浙江林女伙同丈夫假拟合同诈骗,事迹败露后变身为出海打鱼的渔民,不料几天前,丈夫打鱼时不慎落水失踪。11月1日上午,林女欲持户口本乘坐动车回家报丧,在汕尾高铁站进站时被惠州铁路警方抓获。
林女现年33岁,系浙江省玉环县人。2012年,她与丈夫张某在厦门市贩卖水果,由于丈夫嗜赌成性,水果生意做得又不是很顺,家里的收入常常入不敷出,生活过得非常拮据。
迫于生活压力,两人便萌生了将自己租住马上到期的两间房子转租出去骗取租金的念头,于是她与丈夫以房东的名义假拟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己租住的房子以每年41600元的价格租给苏某,并一次性收取了苏某一年的房租。苏某在租住的房子里住了不到一个月,就被房东以欠付房租为由要求其搬离,苏某这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夫妻两人来到广东汕尾隐姓埋名靠打鱼为生。4年里,林女和丈夫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自己的身份证过期了也不敢到派出所办理。祸不单行,前几天,张某出海打鱼时失踪,林女在海边苦苦呼唤找寻多日,终日以泪洗面,并不见张某归来。无奈之下,孤独无助的林女只好回家报丧,但因身份证过期失效,林女只得用户口本购买车票回家。11月1日8时许,当林女准备进站乘坐D3126次动车时,被惠州铁路警方查获。
据警方表示,11月1日上午8时许,在汕尾高铁站进站口,林女引起了惠州铁路公安处汕尾站派出所民警的注意,当民警要求出示身份证时,她低头简单地说过期了;当民警问起为何不及时更换时,她又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于是,民警将其身份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她是一名网上在逃犯,2012年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厦门市集美区公安分局上网通缉。(惠州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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