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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络发帖称“陆丰内湖数百亩林场被镇府以‘违建’名义摧毁”,引起网友关注。经调查核实,现将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1993年7月,深汕高速公路建设时依法征用原属陆丰县博美镇西陂管区所辖土地约1190亩。现已有约530亩土地用于道路建设、服务区建设和作为道路维护场地等,剩余约660亩土地未被充分利用。为合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陆丰市政府于2011年和2012年分两期将剩余未被利用土地约660亩回购作为政府储备土地。在此期间,有个别村民未经许可私自在政府储备土地范围内种植农作物和搞养殖以及违规建房。
为招商引资,发展项目,陆丰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回购土地进行开发利用。2016年5月20日,陆丰市政府发出《关于深汕高速公路内湖出入口储备土地拆迁清理的通告》(陆府通[2016]5号),同时筹集民生资金1500万元帮助解决原失地农民的民生问题,并安排资金委托内湖镇对在政府储备土地范围内种植农作物、养殖的村民作出合理适当补偿,以及对违规建房且无住房村民发放搬迁费和生活费等。但个别村民对树木和果林补偿不满,漫天要价,经多次做工作和协商未果,当地政府于2016年12月28日牵头市国土、公安、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个别违规抢种抢建的树木、建筑物等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清理。
为加快政府储备土地平整和开发,在内湖镇工作人员配合下,施工队伍继续对储备土地进行平整和修建围墙。但西陂村部分村民在小撮人串联煽动下,多次到施工现场阻挠施工,致使施工被迫中止。执法机关对个别挑头阻工人员进行依法处置。
为确保市政府内湖储备土地平整和开发工程顺利推进,政府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将继续组织深入做村民工作,但对违法抗法阻挠施工的人员,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处理。
陆丰市政府新闻办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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