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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海丰交警连破3起 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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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12: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来,海丰县交警部门连续破获3起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件,抓获3名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

1月5日2时39分许,嫌疑人林某华(女,31岁,赤坑人)驾驶粤NPV009号轿车途经省道241线海丰可塘镇金竹围村路段时,车辆碰撞行人庄某生(男,74岁,可塘镇人)后逃逸,造成庄某生当场死亡。侦查中,警方锁定林某华并展开抓捕。当日4时许,慑于法律威力,林某华驾驶肇事车辆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月8日15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钟某钦(男,45岁,黄羌镇人)驾驶套牌的粤BA6389号货车途经海丰黄羌镇下湖鑑村路段时与戴某林(男,57岁,黄羌镇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戴某林被该大货车碾压致死,钟某钦肇事逃逸。专案民警遂对钟某钦展开抓捕。次日凌晨,钟某钦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2月5日凌晨5时许,嫌疑人王某兵(男,28岁,湖北利川人)驾驶粤NXX616号小客车途经海丰二环南路海悦名城路段时,碰撞碾压行人叶某实(男,66岁,梅陇镇人)后逃逸,事故造成叶某实死亡。2月5日21时许,慑于法律的威严,王某兵在其妻子等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华、钟某钦、王某兵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驾驶。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决不能存侥幸心理,肇事逃逸。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交通肇事逃逸的侦查力度,依法从严惩处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汕尾日报讯  (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施育玲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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