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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通过搜房网上的中介公司购买英国学区公寓房,不料交款后中介公司却失联,因此买主将搜房网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搜房网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谭女士诉称,2014年2月初,她在上海的家中看到搜房网页上海外房产推荐的“英国公寓专家”的广告,点击进去为深圳康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搜房网站。该网店首页中称,该公司专注代理英国名校学区公寓,“为中国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提供合适的小户型学区房,完成从订购到产权办好,最后进行租赁托管服务的整个运作流程。”强项是“国内独家做学生公寓贷款,贷款利率全国最低”。
谭女士查询其他相似代理公寓的中介公司,其价格户型位置信息均一致。出于对已经在海外上市的房地产门户网站的信任,她便与网店所列的业务经理李某沟通,并于2014年5月12日预付定金2万元预订了圣赛学生公寓。在通过快递往来签订《房屋认购书》后,根据合同要求,谭女士于同年5月13日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剩余首付款近9万元。
可两个月后,便无法与此公司经营者正常联系。同年8月19日,谭女士联系搜房网,请求核实对方资质,调查现况,督促退款,搜房网未予答复。同月底,此公司彻底失联。时至今日,其真实经营者仍无法联系及查实。
谭女士认为,搜房网为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又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规定,搜房网对自己的经济损失应承担先行赔偿责任,故提起上述诉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黄晓宇)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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