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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6年9月本人因盖房,邻居共墙其共墙费用已经谈妥钱也交给邻居,之后开始建设后因邻居第二儿媳觉得钱少,叫其该儿媳父亲,兄弟及其邻居二儿子对本人进行殴打。事情发生报了110而110办事人员过来对其打人者握手勾肩搭背派烟握手表示非常好友。而对受害者进行辱骂及恐吓。之后躺床两日后我要求派出所开验伤申请,而派出所又进行恐吓说是不是想找死信不信抓你们进里面吃牢饭。经几天交涉终于开了验伤申请最终验伤多处软组织受伤肋骨皱纹,报告给了派出所派出所给予我们复印件。之后事情没有任何结果,而根据治安管理法规定殴打60岁以上老人需要进行拘留15天。而东涌派出所未对打人者进行处理,而说属于村委会协调,而协调人黄贤泉正是打人者的叔叔。在殴打时还多次进行恐吓辱骂一直在说我是村委会黄贤泉侄子而且已经对和你们有亲的人对其恐吓敢插手你们全家全部都要挨揍。我们找了村委会所有相关领导,领导只说了一句话我们已经安排黄贤泉处理此事,至今未见任何处理,而找黄贤泉他直接回答说你们想找死是吧。
现在东涌派出所及其村委会都是做什么的。官官相卫,汕尾官员就是这样有人好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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