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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我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即日起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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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14: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政府办日前印发了《汕尾市“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有关监管责任,组织各级网格员对辖区内“三小”场所实施动态清查、动态管控,逐一登记造册,重点治理“三小”场所违规住人,全面开展一次违规住人的搬离行动、一次防火分隔的封堵行动,做到全面彻底整治,限期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和漏洞。

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明确归口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应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整治措施,督促出租屋业主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住宅建筑的要求落实措施;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出租方、承租方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源头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电动自行车清查和违规停放、充电治理,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大力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水平。

该方案要求,各地要认真梳理本地区火灾隐患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摸底调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查清“三小”场所、出租屋底数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安全现状,认真落实源头控制,督促落实整改任务,实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于专项治理走过场、开展不彻底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良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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