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卓科荣 通讯员 吴海银)7月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为《条例(草案)》)进行论证,助力我市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巡视员李焕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委有关负责人,7位省立法咨询专家,广东海事局、省环保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等单位负责人出席论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友深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人员、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 论证会上,立法咨询专家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条例(草案)》的定位、总体结构、适用范围、保护范围、制度设计等进行论证,对如何体现滨海潟湖特色等有关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李焕新表示,各位专家为汕尾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修改审议好法规草案出谋划策,也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来审查这个法规草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品清湖是汕尾的一块宝地,也是广东的一块宝地,采取地方立法的方式进行保护很有必要,建议对草案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并积极探索和创新保护措施。 吴友深表示,这次专家论证会对《条例(草案)》下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我市将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和采纳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突出重点亮点,体现汕尾特色,推动该立法项目早日出台,从而更好地指导我市品清湖环境保护工作实践,为把汕尾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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