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7-9-17 15:02 编辑
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以最佳面貌迎接省创文考核测评,全力提升城市形象,决定从2017年9月17日-9月20日,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用事业局将加大对载人三轮车的整治力度,实施交通管制。现告知如下:
9月17日至20日四天,严禁一切载人三轮摩托车在县城地区范围内行驶,违反者一经查获,将按有关规定扣留车辆,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请全体载人三轮摩托车工友相互告知并遵照执行。
特此告知 海丰县公安局 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2017年9月15日 该贴已经同步到 无脚蛇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