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7-11-6 10:25 编辑
11月3日凌晨5点05分,海丰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至二环路时,被一辆小车撞倒在地,肇事司机驾车逃离现场。伤者错过最佳抢救时间,于当天早上7点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调查到该车主与3-4同伴,在二环路某大排档饮完酒后驱车经过时发生车祸,之后该车在陶河镇路口新地附近烧毁。据证实,烧毁车辆为肇事逃逸车辆,车主姓名刘某强,年龄26周岁,身份证地址为汕尾市海丰县陶河镇某村,而车主母亲来电反应,该车是车主借给朋友颜某某使用。
希望相关部门早日抓到肇事者,还死者一个公道。该事件对受害者家属造成沉重打击,而肇事司机撞人后逃逸的情况,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希望肇事者回头是岸,不要昧着良心逃避下去,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希望现场目击者或有肇事司机下落的请联系林生:13714496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