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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强化四促进”力保农村学校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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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8 10: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村校园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更是校园食品安全的难点、重点。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确保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实现全覆盖检查的同时,与镇、乡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督所联合对我市农村区域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全力保障农村学校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检查督导,促进主体责任落实。以各类农村学校食堂、校园食品小商店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超市、食杂店为检查的重点,着重围绕许可持证情况;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量化分级“灭C”及实施“明厨亮灶”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情况;经营场所卫生环境;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及建立台账情况;食品采购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督导。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和指导学校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立即或限期改正,检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以此倒逼学校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稽查执法,促进风险隐患防控。结合当前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市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春雷行动”等工作,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整治,并加大对制售量较大的米面制品、乳制品、熟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水产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散装食品等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采购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的畜禽产品、粮油调料、销售过期变质、“三无”、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有效防控学校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为校园食品安全加筑“防火墙”。
    三是强化监管措施,促进保障水平提升。由各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人员设置,对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将增加监管频次。与教育、住建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对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的指导,督促学校食堂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对硬件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优化流程布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农村示范学校食堂、“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及开展量化分级 “灭C”行动,确保年底农村学校食堂“灭C”完成率达到95%以上,全面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促进安全意识转变。结合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平台,制定宣传培训计划,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的培训,推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形势;编印了内容丰富,知识性、可读性较强,贴进生活实际的《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发放了适合中小学生观看,趣味性较强的食品安全动画视频短片,广泛传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成为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目前,全市农村学校食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下一步,市局将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把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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