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老晋房产观 房地产税正式列入预审项目 今年两会以来,有关房地产税立法的消息不绝于耳,官方媒体多次提及房地产税。 终于,2018年4月27日,全国大人常委会公布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 房地产税法并未被列为初审项目,而是列入预备审议项目,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房地产税轮廓清晰可见 就目前能够收集到的公开信息来看,房地产税的方案轮廓已清晰,我归结如下: 世界惯例:房地产税作为一个世界通行的税种,有一些共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对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征收,按照评估值计征。根据各国国情不同,均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 宏观前提: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DZY提出的重要任务。 总体思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课税作用:房地产税的作用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另外,还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 课税范围:房地产税已被确认为地方税,作为健全地方税体系的重要一环。即使立法通过之后,既不会全国征收,也不会全省征收,大概率会以市为单位,酌情征收。 税基依据: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 征收对象:工商业房地产以及个人住房。 征收时间:具体到房地产税开征时间,由于立法工作尚在初审准备阶段,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近期开征的可能性不大。 老晋认为 从立法到征收的步骤上看,首先是凝聚社会共识、起草、完善、论证、征求意见、初审、再征求意见、、、、、而后立法完成、逐级授权、分步推进,最终落地征收,过程非常漫长。 目前只是列入了预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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