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发展史上出现过转让费已经是令人无解的事,在汕尾某些地区的商业活动中竟然演绎出了店铺的转手不仅需要转让费而且还要吃茶费。怪不怪?听说过吗?见过吗?很不巧,我见过!
优胜劣汰,商业经营不好的人把店铺盘给下一任经营者,收取一定的补偿,这是转让费。转让费是由于上一任经营者对店铺经营部分装修或者存在部分无法拆除的有少于价值的又能继续让下一任使用的东西的时候,双方协商一致,下一任经营者自愿补偿给上一任经营者一定数额金钱的行为。转手费发展到了今天已经彻底的变了味,如今一间破烂不堪没有任何专修的店铺盘出去也要收取一定金额的转手费;有些店铺所有者简单地做了一些装修后租给别人用也要收取一定金额的转手费。这些都是商业行为额外的负担,有些人就喜欢吃一套奇葩的剥削行为,让转手费彻底失去原来的功德!在这种腐朽了的商业行为的驱使下,一种叫做“吃茶费”的行为诞生了。
吃茶费是很有地方特色的一种剥削行为。它是由店铺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发起的,常见于店铺转让过程,店铺所有人或代理人要求给他们金钱,否则他们要挟不让店铺转让。我在汕尾某条马路看到一家店铺门口贴贴“转让”的红纸,我按上面所留电话号码打了过去,对方说要转让需要转让费一万元,合同一年一签,续签的时候要给他一万元吃茶费,租金每月一千八……也就是说,如果你要顶手这间店铺,首先要给店铺所有人一万元顶手费另加租金。平均到每个月的支出,由于顶手费可以在下一任顶手的人那里收回来,那么第一年经营每个月就是一千八的租金;第二年开始,假设租金没升的时候,一万元吃茶费分摊在每个月就得多分摊八百多元的吃茶费当成租金了。假如第二年签订合同的时候店铺所有人执意增加租金呢?那商业经营者不就负担更大了吗?在如今经济发展缓慢的时候,那些店铺所有者还跟吸血虫一样贪得无厌的时候,这让那些商家怎么赚钱?很多人感叹一年下来赚到的钱都给了店铺所有者,而店铺所有者什么事都不用做,是现代的周扒皮和黄世仁,难道还有什么更合适的比喻吗?
吃茶费抬高了商业经营成本,从而抬高了物价,因为商业行为就是为了利润,计算了成本后没有利润或者利润不满意的情况下势必抬高价格。一碗牛腩粉从五元一直抬高,抬高到现在的十五元。问店家原因,他们异口同声的回答是租金抬高了,为了经营不得不抬高价格。而抬高的价格成为了这个行业的共识的时候,整体物价就被轰的一声抬高起来了。这仅仅是其中一种产品的故事,放到社会上去的时候,任何一个行业都会因为租金和他们的支出提高而把价格抬高,犹如骨牌效应一般一发不可收拾了。汕尾很多人苦恼于物价虚高,吃茶费其实就是其中原因之一。
吃茶费是不应该出现的一种无名无实的费用,是剥削行为的一种费用而且还是让人作呕的一种费用。有的很嚣张,你要经营这间店铺就必须给我吃茶费,你不交就不续签合同,那么你的店铺到了期限就被店铺所有者回收,投资下去的金钱和心血未必都回收回来了,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忍受不合理的吃茶费继续经营下去,直到真正无法经营了,破产也好,转让也行,总之商业行为被压抑,搞得商不言商,想破苍穹地要提高营业收入却无能为力,多少在汕尾地区兴起的商业都被这样的蛀虫啃食殆尽?那些收了吃茶费的人的良心不会痛吗?吃得下去后不会生癌?要子孙后代平安才好!
汕尾的商业经济就是被这样的杂七杂八的收费给祸害着,现在政府方面少了干涉商业经营行为了,某些贪官污吏少了巧取豪夺的妨碍商业正常经营的行为了,却不管吃茶费以及其他不合理行为向商家继续压榨的行为。其实吃茶费以及其他无厘头费用正是破坏商业经营的主要矛盾之一,政府部门看不到?真的干涉不了吗?也或者根本就不想引导。
口口声声说要发展经济,却对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顾若惘闻?难道要等到商业整体萎缩到没有血色了才来补救吗?到那时我敢肯定绝对没有能力起死回生!一切都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