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我县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强化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持打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感,根据《海丰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9月14、15连续两晚,副县长、公安局长卓雄峰部署开展全县“夏季攻势”酒驾、醉驾、毒驾专项夜查行动,在全县设七个查缉卡点,县城三个卡点由禁毒大队与海城中队、机动中队配合负责;可塘、公平、梅陇、鹅埠卡点分别由各辖区派出所与辖区交警中队配合负责,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克平、林晓丹,交警大队长蔡海利到各卡点检查督导、靠前一线指挥。
海丰交警连续两晚查酒驾毒驾、这些司机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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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5日晚12时夜查专项行动结束,截至15日晚12时夜查专项行动结束,两晚共查获酒驾10宗,毒驾1宗,查扣未带双证小车2部,无带证无挂牌小车1部,套牌小四轮1部,简易程序98宗。
海丰交警连续两晚查酒驾毒驾、这些司机中招!
酒后驾驶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海丰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