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33351|回复: 3

[城区] 汕尾这些商家请别再这样霸占停车位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11 17: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图片_20181211141104.jpg 微信截图_20181211141120.jpg 微信截图_20181211141145.jpg 微信截图_20181211141215.jpg 微信图片_20181211141238.jpg

在城区城南路段,一些商家为了自己所谓的商业利益,利用自行车、机动摩托车、电动车等霸占公用停车位,这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也对就近需要停车的群众带来了麻烦,对当前的创卫创文同样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希望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损坏大家的利益,市区的停车位本来就稀缺,你随手放一个障碍物方便了自己,别的人就没地方停车了。


城市道路施划的停车位,都是社会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为创建卫生文明县城尽到自己的一份力量。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莲花山鸡鸣寺、云莲寺庙最新开放通知,需要预
[城事报料] 交警夜查酒驾 意外抓获网上在逃人员
[城事报料] 陆丰抓获这13名男女...
[城事报料] 10号台风即将生成,仨台风共舞!汕尾天气...
[城事报料] 海丰一父子骑车过桥意外溺亡 原因公布…
[城事报料] 紧急扩散!海丰6岁女童与父母走失,全城寻找

发表于 2018-12-12 00:57:3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发表于 2018-12-12 08: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本帖最后由 CYJ-YA 于 2018-12-12 08:58 编辑

这个停车位本来就是公共停车位啊,又不是你家自己的停车位,怎么可以说别的商家的车停在停车位那里,怎么就说是霸占呢?只要是买小车,随之而来的就是停车难的问题,不然就不会有天价停车费了
发表于 2018-12-12 14:30:0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不管、城管也不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