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一个用人单位,无论是手抓铁饭碗的还是朝不保夕的打工的,作为一个拿工资的人,最起码的工作能力应该会有的吧?然而有一些人纯粹就是多余的,养着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在浪费粮食。
故事得从办一件简单的事情开始说。那时候要办理一件事情,可以选择夫妻共有的方式的事。至于是什么事情我就不说了,我只想说个故事给大家听。既然可以选择“夫妻共有”这个选项,那就应当在该物件上对应了夫妻的名字。然而,物件办理下来后,夫妻的名字都有了,但是“夫妻共有”的栏目中却填着“私人独有”的字样。咨询过相关法律人士。该法律专业人士告诉我,这是办事员的低级错误,要求马上更正,如果不更正,这物件就没有法律效率了。
这原本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低级错误却出现了。这件事退回原办事人员手中,指出错误的地方,办事员还要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前看后看的看了半天,似乎根本不懂怎么理解那样。这样的思维,还好意思坐在办事大厅给人办理事情?最后终于想通了,于是就把这物件退回去重新做,然而退回去重新做又需要我等十几二十几天。说到底是办事员自己的低级错误却要老百姓承担,这合理吗?无论是从思维还是从逻辑又或者从工作能力看,这都是彻头彻尾的低能!
请问,还有点基本工作能力吗?捞钱的时候不见他们犯低能错误,发工资的时候不见他们低能地不要钱。就在给百姓办理事情的时候出现这样低能的事情,换成是一个小工厂,这样的人是断然要不得的,因为养这样的人还不如找个农民伯伯来得有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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